2015年12月组织生活提示: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5-12-14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制度之一。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中共上海市纪委机关、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沪委组【2015】发字82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现就认真召开市科技机关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通知如下。
 
  一、2015年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科技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的“五个一”活动的情况;三是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年初要求的“两个责任制”重点工作的情况,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三”制执行的情况;四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
 
  二、2015年民主生活会形式:
 
  在对照《准则》和《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机关公务员年度工作个人总结,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要与处室的党员同志广泛开展谈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市科委直属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带头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班子成员做表率。
 
  三、2015年民主生活会时间要求:
 
  市科技机关各党支部、市科委直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单位党组织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将会议时间和实施方案上报市科技机关党委,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连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的“两个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及接受评议考核的情况,一并报市科技机关党委。
 
市科技机关党委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