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召开第四届第九次职代会

发布时间: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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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第四届第九次职代会在老沪闵路所区召开,所领导班子成员、职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等共42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所长李元春作“上海计生所2016 年工作计划”报告,分“年度目标”和“主要工作”两部分,介绍了2016年全所的工作重点,并作了“上海计生所关于绩效工资中‘工作量津贴一’所部资金匹配和‘项目激励奖’发放标准的若干暂行规定(修改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报告。所工会主席周维谨通报了“所职代会正式代表增补情况”;所财务部主任、工会经审委员范耀奇通报了2015 年度所预决算、大额资金及“三公经费”的使用等情况;副所长王健对《上海计生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复旦大学生殖与发育研究院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药具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起草情况及主要条款作了说明;所人事部主任高淑敏对“关于是否取消我所原有带薪集中休假,改为按工龄非集中带薪年休假的表决”的议案作了说明。
  
  随后,会议分别就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与集中审议交流,并通过大会民主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管理办法》、《奖励办法》、“暂行规定”均获得通过,会议同时决定仍保留计生所原有“带薪集中休假”惯例。
  
  会上,所党委书记刘伟同志充分肯定了此次职代会的成效,同时希望广大职工代表和党员干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注重“一岗双责”,强化“两个责任”,要做对工作,更要做好、做成工作,并以国家和上海“十三五”规划为指导,谋划好今后的五年工作。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计生所2016 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内容务实丰富,客观全面,富有创新性。同时,代表们也就今年的工作要点及相关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相关分管所领导在集中交流讨论阶段也就代表们的意见一一做了回应。最后,全体代表就本次大会的内容、议程、效果等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显示,与会代表对本次职代会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市计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