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文波同志任职的通知(2)

发布时间:2018-02-06


沪科党〔2018〕18号


关于刘文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科技机关各部门(处室):

经党委会研究,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决定刘文波同志任市科委创新服务处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