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党〔2018〕6号
关于王海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党委、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王海春同志任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