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兴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沪委〔2018〕52号


关于黄兴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委决定黄兴华同志任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