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大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

发布时间: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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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48号)实施的第三年。三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确定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8个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要求紧扣创新驱动发展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先行先试。

上海市市长应勇在国家发改委机关刊《宏观经济管理》2018年第八期,发表署名文章《大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全文如下: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上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内容,也是上海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

2016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两年多来,上海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举全市之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已形成阶段性改革成效。

201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GDP的比例达到3.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1.5件,是五年前的2.4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达到88.2%;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高端医疗装备等新兴产业产值增速超过20%。

一、 着力优化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布局,进一步夯实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科技支撑

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前瞻引领和产业化方向,谋划布局了支撑科创中心的“四梁八柱”,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1、 着力提升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集中度和显示度,打造具有蓬勃活力和强大吸引力的自主创新高地。注重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大科学设施群建设,上海光源二期、软X射线、活细胞成像平台、超强超短激光、硬X射线等项目开工建设,在张江地区有望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综合能力最强的光子科学中心。注重建强主体,加快集聚高水平研究机构,张江实验室、李政道研究所、脑与类脑研究中心等挂牌成立。注重优化载体,启动实施张江科学城规划,在94平方公里上建设科学特征明显、科技要素集聚、环境人文生态、充满创新活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

2、 实施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服务国家在若干重大关键领域实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的历史性转变。强化国家战略导向,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环节加大攻关突破力度,为蛟龙、天宫、北斗、天眼、墨子和大飞机等重大创新成果成功研制作出积极贡献,取得了10 拍瓦激光放大输出、体细胞克隆猴等重大成果,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光刻机、刻蚀机等战略产品销往海外,高端医疗影像设备填补国内空白。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硅光子、国际人类表型组等领域,启动实施一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在全基因组蛋白标签、灵长类全脑介观神经联接图谱等本市基础较好的领域,探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为参与我国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开展前瞻性研究。

3、 搭建一批创新功能型平台和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着眼于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转化,首批规划了18个功能型平台,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创新创业服务5个领域。着眼于培育引领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科技产业,建设一批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张江、临港、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松江G60科创走廊等地区已形成各自特色与优势。着眼于在全社会形成浓厚创新氛围,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超过600家,90%以上由社会力量兴办,覆盖38万多科技类创业者;杨浦区、徐汇区、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宝武集团、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等7家单位获批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二、 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强化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制度供给

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体制机制瓶颈,在政府创新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发展、开放合作等6个方面开展改革探索,制定实施9个政策文件、70多个配套办法和160多项自主改革举措,创新创业普惠税制、股权激励机制等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全社会创新活力和潜能不断激发。

1、 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为创新主体松绑。着力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在浦东率先对16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破解束缚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部分改革事项已在全国范围推开实施;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已有17家申请单位、18家受托生产企业共28个品种申报试点,其中11个品种是尚未在国内外上市的“全球新”1类新药。增强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把科研基础类项目劳务费资助比例由20%提高至50%,市属高校经常性经费比例提高到70%,进一步调动科研单位的创新积极性。

2、 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加快向高校、科研院所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21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和流程。探索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制,通过 “机构式资助”、财政经费“退坡”等新型财政支持方式,培育了上海微技术工研院等一批市场化运作的非营利性研发机构,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集成电路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加强立法保障,修订《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界定成果转化净收入内涵、高校直接对外投资方式等重大问题,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勤勉尽职制度等容错机制。

3、 实施激发市场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利益导向机制,使科研人员的创新劳动与收益有效对接。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开展股权奖励递延纳税试点,仅上海理工大学太赫兹项目递延缴纳个税就超过千万元。促进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率先建立了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协议转让制度,探索实施非公开协议转让等交易新方式,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成交价值和速度明显提升。

三、 坚持抢占前沿、补齐短板、破除瓶颈,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今年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首轮试点的收官之年,也是到2020年形成科创中心基本框架的攻坚突破年。上海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布局、抓推进、抓落实,力争在自主创新、融通创新、开放创新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1、 着力在自主创新上攻坚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非走自主创新道路不可。上海将更加注重集聚顶尖机构和创新人才,争取获批国家实验室,加快推动李政道研究所等高水平科研机构发展,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较强产业化能力的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更加注重科技前瞻布局,在脑与类脑智能、细胞治疗、燃料电池汽车、量子信息技术、智慧天网工程等领域,筹划实施一批新的市级重大专项,产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

2、 着力在融通创新上攻坚突破。统筹提升“钱”变“纸”、“纸”变“钱”能力,关键在融通创新。促进产学研融通协作,引导企业提升创新意识,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支持企业主导建设创新功能型平台,承担科技重大专项任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别是鼓励大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平台,在创新链、产业链布局上与中小企业优势互补、融通协作。促进创新要素区域融通,通过引导更多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向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集聚,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系统,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3、 着力在开放创新上攻坚突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必然是高度开放的科创中心。积极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使人才、资金、信息、项目等充分流动,吸引更多的优质资源在上海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长三角地区率先构建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合力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加强科技联合攻关和资源开放共享,打造更具活力、更高能级、更大规模的科技创新和现代产业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