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7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进新时代市级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创新发展,切实作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市级机关本质是政治机关,必须立足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理性认同、情感认同,提高坚决维护的定力和能力,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市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强化自我约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规范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警示,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理念和职业操守,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

(四)强化理论武装。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级机关要走在理论学习的前列,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以致用、身体力行,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加强青年理论武装,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树立青年学习标兵。用好“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充分发挥党校阵地作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

(五)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上海城市发展、建设成就、改革成果宣传教育,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彰显上海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建立市委领导同志和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定期为党员、干部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发挥市级机关领导干部宣讲团作用。

(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敢于亮剑,善于斗争,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 突出政治标准,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七)锤炼对党忠诚品格。传承党的诞生地的红色基因,弘扬首创、奋斗、奉献的建党精神,守初心、担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扎实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家国情怀。深化新老结对,搞好传帮带。

(八)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紧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提出的五个方面工作要求的时代重任,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牢牢把握新时代上海干部特质要求,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以担当作为实绩评价检验干部,以时代发展需要选育年轻干部,以系统培养提升干部素质能力,以组织担当激发干部精气神,展现党员、干部不一般的精神、不一般的干劲、不一般的担当,防止算得太“精”、分得太“清”、看得太“开”、守得太“牢”等现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奋力担当新时代新使命。

(九)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始终坚持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的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山一样的崇高信仰、增强海一样的为民情怀、锤炼铁一样的责任担当、激发火一样的奋斗激情,在干事创业中创造上海美好未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倾听诉求、沟通思想、增强感情、加油鼓劲。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让干部职工安心、安身、安业。

四、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定位,创建机关党建品牌。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增强机关党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全面性。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积极推进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

(十一)建强支部战斗堡垒。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用好组织生活基地等阵地,确保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建立党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应该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应当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

(十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监督管理。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费集中交纳日、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民主评议等措施,引导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的分类管理。

五、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十三)深化纠“四风”工作。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叫停“痕迹主义”、防止“责任甩锅”、纠正“问责走样”、精简督查检查,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主业、干大事、创大业,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市级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大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精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

(十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定期开展对执纪审查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强化监管措施。对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六、 加强对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形成抓机关党建合力

(十五)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市委加强对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统一领导。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要认真履职尽责,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推动形成抓机关党建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应当加大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权重。开展绩效考核的部门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列入重要考核内容。

(十六)强化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责任担当。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市级机关党的工作,发挥好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级机关党的工作职能;定期开展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与市委巡视对接,推动被巡视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积极稳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坚持依规治党,加强统筹规划,构建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成立市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

(十七)落实部门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门党组(党委)支持配合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对本部门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到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定期向市委报告履责情况;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把政治上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培养锻炼。安排政治过硬、熟悉党务工作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配备。保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有关会议。加强党务工作力量配备,按规定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轮岗交流制度,工作业绩突出的注重提拔使用。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正常增长机制。

(十八)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机关党委作为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在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机关党委书记要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不做“挂名书记”,每年向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述职,接受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委员要履职尽责。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

(十九)坚持党建带群建。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机关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机关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归属关系。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十)加强对区级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加强对区级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联动发展。深化上海基层党建“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机关党建与各领域基层党建有效衔接,推动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全面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融入区域化党建,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