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5号文 关于转发团市委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各单位团组织: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上海共青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团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整合各类理论资源、依托各类活动载体、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宣讲行动、学习行动、传播行动、实践行动等四大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新热潮。现转发团市委《关于开展上海共青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宣讲活动的通知》(沪团委办〔2012〕37号),请各单位团组织参照通知要求,利用好各类科技系统内外的宣讲资源,发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宣讲行动”,并对学习宣讲活动做好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2012年25号文 关于转发团市委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