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投资企业加入工商联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21

  台胞投资企业、台湾投资者、台胞投资企业协会加入工商联,要入会自愿、方式简便。总的原则是有利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和平统一袓国,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谨慎。开业一年以上、守法经营的台胞投资企业,在大陆投资举办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常住大陆一年以上的台湾投资者,凡正式批准成立的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均可申请入会。台胞投资企业、台湾投资者,原则上参加当地工商联作为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因工作需要,上级工商联或全国工商联也可直接吸收其为直属会员。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工商联,其负责人可经协商、选举担任同级或上级工商联的负责人。  工商联对其台胞会员要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利用民间组织的形式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介绍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进行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教育,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对他们中的代表人士进行适当的政治安排。

(来源:上海统一战线,原文发布日期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