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的职能

发布时间:2014-04-22

  工商联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民主党派一起参政议政;

   (2)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

  (3)协助政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5)开展与港澳台胞和国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6)办好工商联自办企业;

  (7)经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如: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企业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对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等进行检査、监督;为会员企业办理有关证明等。

  要完善工商联的民间商会职能,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理顺工商联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工商联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能。

(来源:上海统一战线,原文发布日期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