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的形式

发布时间:2014-04-25

  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  由中共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这种会议大体每两月举行一次。重大事件随时通报。有的座谈会亦可委托中共全国政协党组举行。  除会议协商以外,民主党派中央可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也可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  上述各种协商形式,原则上也适用于中共地方党委和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之间的协商活动。

(来源:上海统一战线,原文发布日期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