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工作人员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5-06

推举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政府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等检査,可吸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

(来源:上海统一战线,原文发布日期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