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14〕21号

发布时间:2014-06-06
  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创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是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科技创新、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撑。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51号)和《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厅科技〔2014〕35号)的部署和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本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应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为目标。具体分为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平台、科技成果孵化平台、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平台、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平台、事故调查专家支持平台、安全技术信息平台、安全科普平台、事故模拟仿真物证溯源技术平台、技术创新中心九大类。具体要求参见《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厅〔2014〕35号,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填写《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送市安全监管局。
  
  (二)初审推荐。市安全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申报书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一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司组织专家,于2014年8月~12月,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包括形式审查、现场核实和综合评定。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当如实、详细地填写申报书有关内容,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电子版请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www.shsafet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二)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于7月7日前报送市科技党委办公室,由市科技党委办公室集中受理后统一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张永华   薛伟荣    联系电话:23117265   23112597
  
  附件: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