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迎接建党93周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2
  党员到居住地发挥作用,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市委近年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步骤。为了进一步做实这项工作,按照市委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具体部署,推动党员率先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七一”前后起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一批群众需求项目
  
  全市所有居村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要求,充分依托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这一载体,登门入户、普遍走访,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深入了解群众迫切需要解决、帮助的问题和困难,并分门别类认真进行梳理,近期抓紧形成一批能认领、可操作、有助于实际解决群众所需所盼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内容、要求、受益主体等情况。
  
  二、深入开展党员到居住地报到联系做公益
  
  一是进一步推动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在职党员、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居住地的退(离)休党员还没有到居住地报到的或者居住地发生变更的,所在基层党组织要督促其在“七一”前领取报到单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
  
  二是新报到和以往已经报到的党员,“七一”前要普遍到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一次。本次到社区的任务,主要是对接居村党组织梳理形成的公益服务项目清单,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和实际条件积极认领,切实参与“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
  
  三、向全市党员推荐一批公益项目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首批推荐若干公益项目(附后)。党员在认领居住地公益项目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也可以组织党员集体参与。同时,鼓励党员登陆上海市志愿者网注册登记,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基地等开展的公益服务活动,发挥骨干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引领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机制。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市委各工作党委组织部(处)要加强对“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的领导指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有关要求;老干部部门、机关党组织等要切实加强对退(离)休党支部和党员的发动指导。要把这项工作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践行焦裕禄精神紧密结合,成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有力抓手。要加强分类指导,求真务实,使“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简便易行、各方欢迎、收到实效。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到工作、学习地所在社区参与活动,也要予以鼓励支持。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动员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好表率。每个党员都要把参与“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的情况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情况记录在本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系统相应栏目里,使之可检查可考核,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街镇党员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居村、各类社会公益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的合作,主动向党员提供群众需求信息,做好公益项目的对接协调工作,为党员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上海基层党建网、《组织人事报》、《党的生活》、《老干部工作》、《常青树》等要开设“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活动中创造的经验,积极表彰在志愿行动、公益活动中作出成绩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报告。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
  
  2014年6月10日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