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宾川县:建立三项制度打造民意公安平台

发布时间:2014-06-26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云南省宾川县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畅通民意,着力解决公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建立警情民意调查制度。由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每季度在十个乡镇居住的村(居)民、村组干部、务工经商人员、暂住人口、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商店店主、企业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随机选择1100名调查对象,对其居住、工作区域及其周边的治安情况、发案类型和治安突出问题、形成原因以及派出所“打、防、管、控”情况等公开无记名征求意见,结合季度110报警情况分析,确定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开展“打、防、管、控”工作。
  
  建立警务监督员制度。由公安局纪委督察室负责,公开面向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村(居)民、村组干部、务工经商人员、暂住人口、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商店店主、企业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30名警务监督员,负责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协警的警纪警风和窗口部门服务,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的履职情况,接处警,查处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侦查活动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参与涉法上访案事件办理的执法监督,反映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公安工作、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警务监督员实行自愿报名,公安机关优中选好,一年一聘,对警务监督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可继续聘用,公安机关视其监督效果,予以评先奖励。
  
  建立案(事)件办理回告(告知)制度。由执法办案部门负责,对群众报警、报案受理、立案、办理,损失鉴证、赃物追缴、伤情鉴定等情况进行回告,扩大报警(案)人知情权。由窗口服务部门负责,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书面告知,确保群众一次性备齐备好材料,不让群众跑二次。
 
 
(来自:上海基层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