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复函
沪科党〔2015〕46号
发布时间:2015-06-01
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五研究所委员会:
所党〔2015〕10号文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
赵晨同志任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五研究所上海技术工程部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免去陈炳兴同志的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五研究所上海技术工程部委员会书记职务,保留正处长级。
特此函复。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