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2

 

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5〕16号)的要求,以及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市科技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市科技系统平安和谐,现就开展市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一系列部署,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为维护市科技系统的平安和谐,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活动
 
  根据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结合科技系统特点,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细分为四周,每周一个主题。系统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自行组织安排,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开展。
 
  6月份第一周(6月1日—6月7日):“学习宣传周”。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活动。各单位以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谈心对话等方式,深入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学深吃透、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观念。通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设置宣传栏(屏)、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组织播放2015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意识,用事故教训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措施和责任落实。
 
  6月份第二周(6月8日—6月14日):“应急演练周”。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在建工地、实验动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以演练,提升一线科技人员的应急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暨现场交流会(初步定为:中科院上海有机所),不断加强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的同时,对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部署。
 
  6月份第三周(6月15日—6月22日):“隐患排查周”。广泛动员系统各单位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挖掘深层次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月第四周(6月23日—6月30日):“特色文化周”。各单位安全生产部门与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协同,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和“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摄影、安全生产警句征集等喜闻乐见的特色文化宣传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活动实效。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舆论引领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引导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注重沟通信息。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要加强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特此通知!
 
  市科技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