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启动

发布时间:2015-06-26

 

  2015年6月,市民宗委继续在全市民族宗教界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以下简称“宣传学习月”)活动,该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月”活动,对于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民族宗教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聚集正能量,具有深远且重要的意义。
 
  市科技民族联也将结合工作计划,组织并安排活动,市科技系统各有关单位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或学习活动。
 
  附:2015年上海市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宣传口号
 
  1、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
 
  4、平等是民族团结之本,和谐是民族发展之魂
 
  5、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共享繁荣发展硕果
 
  6、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7、贯彻实施《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8、贯彻实施《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9、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10、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1、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12、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建设和谐寺观教堂
 
  13、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4、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6、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7、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18、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19、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20、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市科技党委统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