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彦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共上海科学院委员会:
沪科院党委〔2016〕5号文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
增补刘彦伯、王玲同志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兼职不兼薪;
免去华庆城、王鸣同志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