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彦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共上海科学院委员会:
  
  沪科院党委〔2016〕5号文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
  
  增补刘彦伯、王玲同志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兼职不兼薪;
  
  免去华庆城、王鸣同志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