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巡检为抓手 落实四责协同

—— 市科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材料

发布时间:2018-04-08

面对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把四责协同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基层纪检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结合我院开展巡检工作情况,谈些做法和粗浅的认识。

一、 适应形势,建立长效机制,召唤巡检补齐短板。

与许多兄弟单位一样,2015年4月,我们单位经历市委巡视的洗礼。根据2015年市委第八巡视组对我院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工程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课题研究方面存在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这些问题其实我们在巡视检查前还进行自查,也正因为这些问题,我们有些同志因此受到了党纪处分。为什么巡视能发现问题,我们没有发现问题?

当时正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中全会中“要求各级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学院开展巡检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中央及上海市委巡视给了我们启示:首先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入手,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查摆,把问题找实找全,把“病根”找深找准。

经过我们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党委决定,按照中央和市委巡视的要求,在我们学院开展巡检工作,作为学院纪检监察工作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强化学院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

二、 建章立制,完善巡检机制,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

2016年年初,我院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制定实施了《纪检监察审计巡检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巡检办法》)。

1、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任务。

《巡检办法》主要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巡检的工作职责是对贯彻实施国家法规、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及重要制度的执行效能等组织巡检,并对巡检情况组织通报整改。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执行八项规定、业务工作和廉洁纪律规定、严格纪律的情况:大额资金、科研项目经费、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对外协作、干部任用及工资福利绩效、固定资产及基本建设。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包括巡检计划、巡检通知书、巡检工作权限、巡检报告、巡检意见和巡检决定、督促整改和跟踪督查。四是明确结果与应用。包括:组织通报、风险评估、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情况、结果运用等。最后将所有资料纳入学院纪委廉政档案。

2、 聚焦重点,形成问责震慑。

巡检专项内容主要聚焦三方面的重点:

一是聚焦三公经费。公务出差、公务会议、公务接待支出情况;报销单据审核不严格,发生虚假票据现象;财务公务卡结算国家、政府采购和本市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情况。二是聚焦科研经费。执行财经纪律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未经事前申请、审核和审批,支出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预算执行不力和违规情况;有无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现象;有无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三聚焦采购经费。前期计划编制是否科学、是否符合规定程序;采购计划是否符合教学培训计划要求;有无存在超计划、无计划采购现象;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合理性、规范性;评标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采购中标价格的定标程序、方法合规性等。

同时,我们在操作上形成了“五步走”的工作流程:

一是年初研究讨论纪委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巡检项目。二是精心做好巡前调查准备工作、制定巡检方案和通知书。三是根据通知要求,各部门进行自查和填报。四是对重点项目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和风险。五是对存在问题进行巡检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 程序规范,注重效果。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我们巡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1、 增强了防腐意识。

学院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巡检问题填报整改为契机,抓学习教育,抓队伍管理,抓制度建设和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不断加强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学习,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防腐意识明显增强,为学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保障。

2、 完善了管理制度。

通过多次对上级巡视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近年来学院健全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暂行补充规定》《纪检监察审计巡检工作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法》《因公接待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绩效工资完善办法》相关制度,并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3、 压实了四个责任。

通过巡检,强化了被巡检部门、支部、分管领导、党政领导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倒逼《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分工》《部门党风廉政责任书》《支部党建责任书》的责任落实,推动了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全院防腐意识得到了增强,形成了上下联动推进的局面。

4、 堵塞了风险漏洞。

学院纪委根据两轮的专项巡检工作,纪委及时印发了《巡检通报》,并责令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对学院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风险进行了防控和排除,比如:对部分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不够严格规范问题;个别公务会议未履行事前申批程序问题;个别公务接待费支出不正确、审批手续不够完整问题等,发挥了巡检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