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和实践

发布时间:2013-05-19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辩证法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者叫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由于它是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所以,又可以叫做实践论。从广义上说,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都可以叫做认识论,例如,唯物辩证法,它不但揭示了客观世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而且,同时也为无产阶级提供了一个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说,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但是如果从狭义上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则是以揭示人类认识产生和发展的普遍规律为具体对象的,它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第二,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它贯串着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第三,在认识过程中,人们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这就又贯串着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第四,总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人类认识产生和发展的普遍规律,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全部认识论。

  下面,我们将分别对上述诸点进行阐述

  第一节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这一节,可以称为认识论的引言或绪论,它是通过两条认识路线的对立,集中阐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特征,因此带有总论的性质。通过这一节,我们要划清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不可知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界限、明确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为什么叫做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一、唯物主义认识论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的对立

  在认识论上,一直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路线。前者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后者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这两种路线的根本分歧和对立就在于承认反映论,还是否认反映论。

  唯心主义哲学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唯心主义的认识论都是先验论。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又分为客观唯心论和主观唯心论两种。

  客观唯心论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产生的,即从天上掉下来的。比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就宣扬有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之外的“理念世界”存在,人的知识就来源于对“理念”的认识和回忆。他说,人的灵魂是不死的,灵魂在未进入人体投生之前,是暂时居住在理念世界之中的,是和许许多多理念在一起的。在这个时候,它就已经具有对于理念的认识了。但是当它接触到人体时,由于受到肉体的沾污,就把它原来认识的理念知识暂时忘记了。只是在经过一个时期之后,才逐渐地回想起来,所以柏拉图说:“认识即回忆”,那些所谓学习的人只不过是在回想,而学习不过是回忆罢了。这种说法,实际上也就是人的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说法的翻版。

  主观唯心论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正反省”的结果,即认为是自己头脑里所固有的,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例如,孟轲就鼓吹所谓“良知”、“良能”;所谓“良知”,就是一种不经过思虑就有的知识;所谓“良能”,就是一种不经过学习就有的能力,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而知者,其良知也。”他认为,像人的仁、义、礼、智、信,这些道德属性,道德原则,就属于人的“良知”、“良能”。他说:“仁、义、礼、智,非由外我也,我固有之也”。即是说,这些道德原则不是由外界的影响而形成的,而是人性所固有的。他举例说,作弟弟的都懂得尊敬自己的哥哥,小孩都知道爱自己的父母,这就证明人生来就具有仁义的本性。这完全是谬论。例如,春秋战国,兄弟相争、父子相杀的事情何止一起?三国时,曹丕逼曹植,就是明证,那一首著名的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不就是写照吗?所以,所谓爱亲、敬兄之类都是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影响和教育的结果,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孟轲所宣扬的是彻头彻尾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总之,不论是客观唯心论,还是主观唯心论,虽然它们的说法和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本质上并没有差别,都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反对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坚持唯心主义先验论,它们的认识路线,是一条从意识到物质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

  唯物主义哲学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为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这就是所谓反映论。在唯物论的反映论看来,人的一切知识都是从后天接触实际中得来的。比如,我国古代唯物论者荀况就明确指出,没有什么“生而知之”,而是“求之而后得”,认为人的知识和才能都是后天学习积累而成的。“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韩非认为,“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即他认为所谓先于客观实际的认识,只是毫无根据的胡言乱语而已。他并且提出了“参验”的观点,即人的认识是否正确,必须用实际效果加以检验,他举例说,当人们都在睡眠时,无从区别谁是盲人;当人们都不说话时,哑巴也不易被发现。但是,如果要让他们看东西和回答问题,盲人和哑巴就都无法掩饰了。这是很有价值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思想。

  总之,唯物主义哲学,除了庸俗唯物主义之外,在认识论上,所坚持的都是反映论的立场。当然,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属于唯物论的认识论的范围,它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反对唯心论的先验论。唯物和唯心两条认识路线的根本分歧和对立,当然也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分歧和对立,二者是一致的。但是必须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又同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打个比方说,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属于两家,旧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又是一家中的两房。所以,要想弄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还必须进一步探讨:

  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本质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虽然都是反映论,但是二者之间又有着本质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的基本特点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类似于照镜子那样的活动。所以,又称为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相比,它有两个严重的缺陷:

  第一,它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在马克思以前,有些旧唯物主义者虽然也谈到了实践对认识的作用,但在它的认识论中,那只是偶然的非根本的观点,而且他们对实践本身的理解也是狭隘的、片面的,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基础的和认识发展基础的实践,是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的。

  旧唯物主义由于缺乏科学的实践观点,所以:

  ①它就不能科学地规定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它那里,认识的主体不是从事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主体,而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因此,这种主体只是消极的受动的,只能顺应自然和适应环境,而不是能动地作用于客观对象的。而认识的客体,在它看来,也不是人们在实践中加以改造的对象,而只是人们静观的对象。

  ②因此,它也不可能科学地规定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在这样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只存在着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而没有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所以,认识就不是一种能动的反映,而只是消极的真观的反映。

  第二,它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本性,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

  列宁说:“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1页)就是说,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由于缺乏辩证法的观点,也就不能辩证地考察人的认识,它把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了,把活生生的认识运动凝固化了,把多方面的认识要素片面化了。最根本的,是它看不到主观和客观之间的矛盾及其相互作用,只看到客观决定主观,看不到主观又反作用客观,看不到主观的能动作用,所以,也就不能了解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不能把人的认识看成主观和客观的矛盾运动的过程。

  正是因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有上述两个严重的缺陷,所以它的反映论,就必然是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的同时,又克服了它的两个严重的缺陷。因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就是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它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作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作为整个认识论的基础。所以:

  ①它就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它那里,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实践着的人,认识的主体首先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而不是离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抽象的人,作为认识客体的事物是人们在实践中改造、变革的对象,正因为它是人们改造、变革的对象才能构成为人们认识的对象。

  ②因此,它也就进而科学地规定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在它那里,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而且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首先是主体改造、变革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反映对象的过程。

  辩证唯物论运用实践观点对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规定,是解决一切认识论问题的逻辑前提。有了这个前提,就能够对于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认识的目的和作用、认识的标准等一系列重要的认识论问题作出同旧唯物论完全不同的全新的科学解释。

  第二,它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因此,它就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的多方面的对立统一,例如,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等多方面的辩证关系。所以,它也就全面地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性质。这样,就不再是把认识看成是主观对客观的机械的反映,看成一个平滑地、直线的过程,而是看成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过程。

  由此可见,这种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就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这也就是它和旧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主要区别之点。

  三、只有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

  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的不同回答,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什么是不可知论?即认为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是不能认识或不能完全认识的,就叫不可知论。在欧洲哲学史上,不可知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是休谟和康德。休谟认为,人的认识不能超出自己感觉经验的范围。人只能认识自己的感觉。在他看来,感觉好比一堵墙,把人紧紧地封闭在自身之中。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身体之外的事物是怎样的,根本无法知道在我们之外还有没有什么事物,我们不能超出自己的感觉一步,至于感觉是从何而来,他又说,这是由于未知的原因而产生于心中的。由此可见,休谟的不可知论实质上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变种。康德和休谟有所不同,他承认人的感觉是由外部世界引起的。但是,他也认为人的认识不能超出感觉的范围,人只能通过感觉认识自在之物的某些现象,但是,不能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就是说,不能认识自在之物本身,这就是康德的不可知论,他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休谟和康德的观点尽管有所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正如列宁所说:“不可知论者路线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它不超出感觉,他停留在现象的此岸,不承认在感觉的界限之外有任何确实可靠的东西。”(《列宁选集》第二卷第105页)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大多数哲学家,包括所有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绝大多数唯心主义哲学家,都是可知论者,就是说,都承认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是可知的,都程度不同地对不可知论提出过批判。

  例如费尔巴哈,他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立场,完全肯定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他从反映论的立场出发,对不可知论进行了机智的批判。他说:“自然界是一本不隐藏自己的大书,只要我们去读它,就可以认识它,就是今天不能认识,以后也可以认识。”他强调感觉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感觉不是把人和外部世界割裂开来,隔绝起来,而是联结起来。不是鸿沟,而是桥梁,感觉是人认识的出发点。他说,盐味就是盐的客观特性的主观表现,温是水不足的感觉。总之,他认为,感觉是事物客观特性的主观表现,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但是,由于他的认识论是直观的反映论,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所以,就不可能击中不可知论的要害。

  黑格尔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也曾经对不可知论、特别是对康德的不可论进行过尖锐的批判。他指出,不可知论的错误在于,片面地把本质和现象对立起来,不了解二者的统一,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人们可以通过现象认识本质。康德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不过是“没有真理的空洞的抽象”。黑格尔懂得辩证法,所以,他对不可知论的批判比费尔巴哈要深刻得多。但是,他也只是说出了从唯心主义的角度出发所能够说出的东西。而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

  实践证明,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这是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是彻底的科学的世界可知论。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它运用了科学的社会实践的观点。恩格斯针对康德主义者所谓“自在之物”不可知的观点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理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末,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21页)具体来说,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驳斥不可知论的有力武器,就在于以下三点:

  ①只有实践才能证实人们的感官是把人的意识和外部世界联系起来的桥梁;而不是把二者分隔开的屏障。当我们按照我们感知的事物的特性来利用这些事物的时候,也就是检验我们感性知觉的正确性的时候,只要我们在实践中达到了我们的目的,那末就肯定地证明了我们的感性知觉同外界客观事物相符合的。例如,恩格斯所举的从煤焦油中提炼出一种红色的有机染料的例子,就是如此。

  ②实践可以创造出人工的认识来看,以弥补人类感官之不足。人的感觉器官是有局限的,客观上有很多现象是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的。例如,人眼不能分辩小于0.1毫米的对象,不能看到紫外线、红外线,不能察觉遥远星系中的天体;人耳不能听到超声波、声波;人鼻的嗅觉和舌的味觉甚至比许多动物还迟钝;人的触觉的灵敏度也是不高的。因此,有人就利用这一事实来论证不可知论,认为在人们感觉达不到的领域是不可认识的。但是,人们在实践中可以创造各种仪器,感知原来无法感知的事物。例如,肉眼看不见细菌,在实践中制造了光学显微镜,我们就可以看清楚细菌,可是一些科学家又利用光学显微镜放大的倍数是有限的,说它使人看不到分子,以此为不可知论辩护。可是,当我们在实践和工业中制造出电子显微镜的时候,上述的论调就又被驳倒了,因此,人们可以实践的无限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创造新仪器,进一步扩大人的眼界。这说明,人的感觉器官的特殊构造决不是人类认识的绝对界限。

  ③实践证明了人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能力,本质和规律是普遍的、永恒的、无限的东西,而人们的感官所接触的东西都是个别的、暂时的、有限的。不可知论者常常利用这一事实来为自己辩护。可是,人的认识不仅可以从个别中找到普遍,从暂时中发现永恒,从有限中发现无限,而且一切真正的认识都是这样的认识,这也就是对规律性的认识。例如,牛顿掌握的感性材料是个别的、暂时的、有限的,但是他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都是普遍适用的,实践证明了这条普遍规律的正确性,同时也就证明了人有认识本质和规律的能力。

  第二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就能深入批判不可知论。辩证法告诉我们,人的认识能力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恩格斯在《反仁林论》中说:“一方面,人的思维的性质必须被看作是绝对的,另一方面,人的思维又是在完全有限地思维着的个人中实现的。这个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人类当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正因为人们的认识能力是有限和无限的对立统一,所以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东西,而没有不可认识的东西,现在暂时还不能认识的东西,以后也会逐渐被认识。在人类的认识长河中,不断从不知向知转化,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由知之不变到知之甚变。而不可知论就是利用每一代人认识能力有限性的一面,加以夸大,而否认整个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把二者截然对立和割裂开来。因而是非常错误的。

  四、简单的结论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我们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唯心主义、旧唯物论和不可知论的根本对立和本质区别,同时也就回答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什么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为什么是呢?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首先是反映论,它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以科学的实践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由于以实践观点作基础,所以它正确地、全面地解决了意识和存在,主观和客观在认识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它指出,它们之间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其次才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人们只有在改造世界中才能正确反映世界,获得正确的认识,并且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以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它把辩证法贯穿于反映论,科学地阐明了人们认识论的全部过程。它指出,人们的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又能动地用理性认识去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由浅入深、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

  总而言之,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中,实践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既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又体现了认识论的辩证法。所以,只有这样的认识论,才能称得上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称得上唯一科学的认识论。

  第二节 实践及其对认识的作用

  这一节主要是说明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实践观,说明为什么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一、实践的特点和形式

  这个问题,就是讲应当从哪些方面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总的说来,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科学的实践概念的含义: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所谓实践,是指人类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这就是科学的实践概念的含义,是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派别的唯一科学的实践概念。

  实践概念并不是马克思第一次使用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中都有一些哲学家讲到过实践,但是,他们对实践的理解,是不科学的。

  在旧唯物主义哲学中,例如,17、18世纪的英国、法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们只看到技术、实验这一种具体的实践形式,他们所强调的,更多的是向自然界学习,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虽然对实践有一些有意义的见解,例如他曾经提到理论不能解决的问题,实践能够解决。但是,他所说的实践只是指人们日常的生活活动,而不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他甚至还把人们的实践看作是利己主义所玷污的活动,而只有理论的活动才是充满喜悦的、自由的、真正的人的活动。总之,旧唯物主义哲学所看到的,只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不懂得社会实践的意义,不理解实践的社会性、能动性。

  唯心主义则把实践归结为纯粹主观的,精神的活动,主观唯心主义把实践看作是主体的一种意识活动。例如,中国明代的王阳明说:“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事”。这就是把实践纳入意识,现代西方某些唯意志论哲学所强调的行动或实践,也都是指的主体的意志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往往把与情感,意志有关的道德、艺术等活动,当作是实践的主要内容。实用主义也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实用主义者也常常提到实践,甚至把他们的哲学标榜为“行动哲学”,但是,他们所说的实践,指的只是一种盲目应付环境和争取生存的行为,这种行为与蜜蜂、蛆虫的行为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都是一种本能的趋利避害的活动。这种哲学完全是为资产阶级贪图私利而为所欲为、不择手段作论证的,是野心家、阴谋家、投机家的哲学。

  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是重视实践的作用的。他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把实践看成是达到真理的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这里包含着宝贵的合理因素。但是,黑格尔把一切活动包括实践活动在内,都精神化了。在他看来,整个历史都不过是观念的发展,一切都是在思想范围内实现的,所以,他所讲的实践仍然只是精神性的活动,是绝对观念的体现,而不是人的社会的实践。

  总之,唯心主义否认实践的客观物质性,所以,当然它也就不能理解实践的社会性,它的实践概念也是不科学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吸取了哲学史上关于实践概念的合理因素,并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缺陷,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哲学前提出发,从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中规定实践的科学含义。它把实践看作是主观与客观对立统一的基础:一方面,是劳动的实践使人同自然界区分开来,使主观和客观对立起来;另一方面,同时,人们又通过实践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又使主观和客观统一起来。这就是说,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是联系主观与客观的一座唯一的桥梁,它既不是纯客观的活动,也不是纯主观的活动。由于它是改变客观世界的活动,所以它是一种客观的活动;又由于它是人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所以它又是一种具有能动性的活动。作为这种主客观统一的实践,主要是指导变革现实的活动,但也包括为变革现实所必要、以变革现实为目的探索现实的活动,如天文观察、地质考查、社会调查、军事侦察等等。因此,人类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就是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实践。

  2、实践的主要特征:

  实践的主要的或基本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①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这一点是说,辩证唯物主义所讲的实践,与唯心主义相反,它不是停留在主观范围内的抽象的思维活动。思想活动是主观的东西,它本身不引起客观世界的任何变化,而实践活动则是主观之于客观的东西,它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它一定引起客观世界的某种变化。给人们提供现实的成果,实践的客观性在于:第一,构成实践活动的诸要素,即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对象(客体)和实践的手段(工具等),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第二,实践的结果,即通常所说的“事实”,也是外在于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第三,实践的水平、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总之,实践是同主观认识活动相区别的客观物质活动,坚持这一点,就同唯心主义实践观划清了界限。

  ②实践是人类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人之区别于一般动物的特殊的能动性

  客观的物质活动是人和动物所共同具有的活动,然而动物的活动却不能称之为实践,因为动物没有思想,没有自己的主观世界,所以它在自然界面前只是受动的,只是以自己的存在去影响自然界,而不能在自然界留下自己的意志的印记,就是说,不会有自觉的能动性。而人是具有理性思维的动物,它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自觉的能动性,是从事有目的的有意识的改造世界的活动,只有这种人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才具有真正的实践的意义,人离开动物愈远,实践水平愈高,就愈是显示出它的能动的性质。这是与旧唯物主义实践观的一个重要的区别。

  ③实践是社会的活动,因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历史的活动,就是说,实践又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实践从一开始就是社会地进行的,孤立的单个人的活动是根本不可能的。尽管有些常以个人活动的方式进行,但任何个人活动都不能离开社会的联系。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总是社会的人即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实践的过程就是社会的人协同动作以改造现实世界的过程。在阶级社会中,总是阶级的实践。而在任何社会,人民群众始终是实践的主体,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虽然都是按照自己的特殊利益进行着实践活动,但是只有人民群众,特别是劳动群众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革命实践,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所以当我们说到的时候,主要地是指千百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

  实践的社会性决定了它的历史性。因为实践的内容、性质、范围、水平都是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都是随着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关于这一点,只要想一想从古代的刀耕火种到现代化的社会大农业,从过去的大刀、长茅到现在的飞机、大炮、核武器,等等。这些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可以理解实践的历史性的特点了。只有坚持实践的社会历史性的观点,才能真正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彻底划清界限。

  上述实践的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这也正是整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的客观基础。

  3、实践的基本形式

  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说:“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这就是告诉我们,实践应当包括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领域内的活动。但是,就其基本形式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①生产实践

  生产实践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这是因为,第一,人们要生活,就必须生产,只有通过生产,解决了吃、穿、住的问题以后,才能谈得上从事其他的活动。马克思说过:“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连小孩子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68页)第二,生产实践又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来源,人们在生产活动中逐渐地了解自然现象、自然的性质和规律,以及人和自然的关系,所以,生产实践是人类自然知识的基本来源。与此同时,生产实践从来就是社会的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逐渐地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生产实践又是社会知识的基本来源,是包括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在内的一切知识的基本来源。因此说,任何忽视或贬低生产实践意义的观点都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②调整和改革社会关系的实践

  既然生产实践脱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那么,不调整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不保证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程度的协调,就不可能正常地进行生产实践。因此,调整和改革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的实践也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实践活动。人们在进行生产实践活动的同时,必须维护和巩固那些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调整和根本变革那些不适于生产发展、破坏生产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生产实践的。由此可见,这两方面的实践,又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

  在阶级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重要是阶级关系。因此,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主要地表现为阶级斗争。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处理各阶级内部人与人关系的不带阶级斗争性质的实践活动。在没有阶级分化和消灭了阶级差别的社会中,人们处理社会关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无论在哪种社会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制约着人们的认识,并成为人们社会的一个重要来源。

  ③科学实验

  科学实验是由前两种实践形式分化出来的,是同前两种形式紧密联系又有其相对独立性的一种实践形式。它不是直接地改造世界,而是以认识世界为直接目的,是为提高改造世界的自觉性和成效而进行的一种尝试性、探索性、学习性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就其萌芽形式来说,自有人类实践以来就存在,但它作为一种独立的实践形式则是随着近代科学的产生而出现的。所谓科学实验,就是运用实践的手段,把认识放在理想的环境中考察,暂时撇开它的复杂的联系,排除各种偶然因素的干扰,以便得出普遍的可靠的结论。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需要处理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科学实验的必要性也就越来越明显,但无论如何,它总是服从和服务于直接改造世界的生产实践及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的。

  总之,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实践,调整和改革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基本的实践形式,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基础,对认识起着决定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指出:“辩证唯物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关于实践第一的观点,即实践对认识中的决定作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所谓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就是说,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是在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中同外界事物接触而形成的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反映。毛泽东同志说:“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这也就是说,一切知识、理论都是根源于实践的。

  为什么只有实践才是认识的来源呢?这是因为,实践是沟通主体和客体的桥梁。我们前面讲过,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它只有当主体同客体相接触时才能发生,而实践则是主体和客体相联结的唯一纽带、桥梁。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接触事物的现象;更要通过实践,才能暴露事物的本质。获得正确的认识、可靠的知识。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人们有了良好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还不等于获得了知识,可能性还不等于现实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必须去进行探索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在变革对象的过程中感知其现象,进而把握其本质。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例如,对原子的组织和性质的认识,就是通过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获得的;革命的理论和方法,是通过参加具体的革命活动而总结出来的;水果的滋味,是在亲口尝一尝之后才知道的。西红柿最初生长在南美的秘鲁,叫兰桃。16世纪英国的一个公爵开始弄到温室中观赏,当玩物摆设,18世纪法国的一个画家冒着生命的危险尝了一尝,结果平安无事,后来经过化验,无毒,而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所以,随之就迅速地推广和传播开来。还有我们平常所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都是说明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但是,要想真正弄清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个问题,还必须弄清楚下面两个问题:

  ①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

  有的同志提出,你讲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但是,我在这里坐着读书,不是也能获得知识吗?这样,认识的来源可不可以说有两个?回答是否定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

  我们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就整个人类的知识,就知识总体的源泉而说的,都来源于实践。但是,对每一个人来说,并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事实践。因为宇宙之大,事物之多,是无限的;而一个人的生命和精力,以及能接触的事物和实践的范围,则是有限的。那么,凡事都要亲身实践,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一个人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从认识论上告诉我们,接受前人和别人的经验,学习书本上的科学知识的必要性。例如,现在的小孩就比过去的小孩聪明得多。一个人的知识,不外有两部分,一是直接经验,二是间接经验,每一代人总是把前一代人的认识终点作为自己认识的起点。在这个基础上,通过自己的实践又获得新的知识,并传给下一代。这样人类的知识才能不断积累和发展,科学才能不断进步,社会才能不断前进。因此,接受书本上的科学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提倡读书、提出重新学习,其道理也就在这里。试想,如果一切都要从零开始,那么人类的认识,就只能永远停留在最低的水平上,永远也摆脱不了那个钻木取火,大刀长矛的时代。所以,要想搞好四化建设,必须努力学习。

  但是,强调每一个人接受问题经验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承认认识有两个来源。因为,第一,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为直接经验,所以,间接经验仍是来自于实践,只不过是别人的实践,不是自己的实践而已。第二,学习别人的经验,学习书本知识,要同自己的直接经验联系起来,用直接经验加以考证,并亲自实践,才能真正理解,才能变成自己的知识。陆游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很有道理的。第三,间接经验、书本知识中包含的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和发展。因此说,归根到底,还是只有实践才是认识的来源,是实践出真知。但是,并未因此否认读书学习的重要性。

  ②如何理解人的才能问题

  有的同志提出,人的才能、智力是怎么是产生的?“花为什么选择红?”是爹妈给的,天赋聪明,还是后天实践的产物?在这个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唯心主义的“天才论”是根本对立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才能、智力,就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才能也属于知识范畴,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先天就有的。也就是说,人的才能、智力是在实践的基本上产生、形成和发展的。所谓“天赋聪明论”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第一,人的才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不断发展的。就每一个人来说,刚一诞生,只会吃奶和啼哭,连语言都没有,根本不具有抽象思维的能力,一个思想家决非一生下来就是思想家。鲁迅说过:“其实,即便是天才,在他生下来时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人一样,决不是一首好诗”。毛主席也说过,小孩子两岁学说话,三岁哇哩哇啦跟人吵架,再大一点拿起小铁锨创土,模仿大人劳动,在接触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一些概括。所以说,人们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使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产生和不断提高,不断向前发展的。与此同时,也就获得各种知识,获得了的知识通过实践又可以转化为才能,已经形成的才能又是取得新的知识的主观条件。如此循环往复,实践就是这样推动着人的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第二,人们的才能差别,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们对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比如,初唐四杰之一王勃,六岁善文辞,九岁读汉书并能挑出毛病,十三岁写了著名的《滕王阁序》,并留下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名句,才能可谓高矣。而有的人,活了一辈子,连个顺口溜都溜不出来,才能可谓低矣!人们之间的这种才能的差别是怎么形成的?是由何决定的?是否由大脑结构的先天生理差别决定的呢?我们说,大脑是思维的物质器官,人们的才能、智力的高下,当然和大脑的生理素质有关系。这一点是不能忽视的,但是决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说,人们之间的才能、智力的差别就是由人们之间的大脑生理结构的差别而决定的。事实上,人们大脑结构的先天生理差别是十分微小的,是微不足道的。马克思说:“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嘉犬和劣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160页)这方面的事例是很多的,以心理学家实验:大白鼠实验、婴儿实验可以说明。另外,比如牛顿,他的天资并不佳,生下来时只有三磅(老秤2斤4两)象个猫一样,奄奄一息,他没有读完中学,在家里种过几天地,但后来却成了17世纪最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小时候大脑发育也很迟钝,三、四岁了还不会说话,以为是个哑巴。上了小学功课很差,叠手工,教师说:“还有比这更坏的椅子吗?”他的父亲问老师:“我的孩子将来如何?”老师说,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将来也不会怎么样的?意思说,不会有什么作为,这使他的父亲很伤心,考大学第一次还未考上,大学毕业时,他的三个同学都以高材生而留校当了助教,而他这位大学期间被称为“一条懒狗”的人理所当然地被发配了出去。长期被挤在科研机关之外,给人家当家庭教师,但是后来为什么一举成名天下知了呢?这就是和他刻苦钻研,反复实践分不开的,他在23岁的时候,在伯尔尼的瑞士专利局得到了一个审核员的职位,他说,这个职位总算救了我的命,在审查专利申请书的时候,他学会了怎样抓住问题的中心,迅速决定申请人的设想能否成立。这样就使他能有时间来思考物理学上的问题。进而有所发现,再如,屠格涅夫的脑重2021克,法朗士脑重只有1017克,悬殊如此大,但聪明才智却不相上下,所有这些,都说明。

  人脑的先天的生理差别,并不是人们的才能的差别的决定性因素,而是由于人们的社会分工不同,从事的实践活动不同,一个人,如果他在某一方面的实践多些,他的大脑的结构和机能就要在这种实践的推动下,向着这一方面完善和发展,从而也就表现他在这一方面的聪明和才能。比如,同样是人,对颜色的感觉能力就有很大的差异,炼钢工人的辩色能力一看就知道火达到什么程度,叫“看火候”。而我们对“炉火纯青”虽然常说,却不能真正把握,火车检修工人一敲车轮,听响声就能知道好坏,等等。另外,就是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他在每一方面也决不都是天才,例如陈景润他虽然发明了陈氏定理,摘了哥德巴赫皇冠上的名珠,但是讲话作报告,却语无伦次,更不懂得小孩子的心理。

  总而言之,参加社会实践的不同,决定着人们的才能和智力的差别,人们在实践中,不但改变着客观世界,获得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而且也发展着人类的思维,发展着自己的智力和才能,正如恩格斯说的那样:“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决不是“爹妈给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人们为什么要进行认识活动?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人们去认识这种事物或那种事物?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一直没有弄清楚的,以往的哲学家们总是说,认识的动力是人们的“求知欲”、“好奇心”、“理论的兴趣”等等。所谓“为科学而科学”、“为理论而理论”之类的论调,就是这种看法的具体表现,这是不对的。因为,只有实践才是认识发展的真正动力,其理由有以下三点。

  ①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人们去从事新的探索和研究,从而使认识不断发展

  认识上的新课题,归根到底是由实践提出的,例如,古代水利工程、建筑、航海、战争等等的需要提出的问题,构成了古代力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丈量土地,衡量容积、计算时间等等的需要提出的课题,构成了数学研究的主要课题,这些课题的提出,推动着古代的人们的认识不断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就阐明了这个道理。

  ②实践提供认识发展的可能性及其实现的必要条件

  第一,实践提供了解决认识新课题的经验材料。认识上的任何课题的解决,都必须积累必要的经验材料。例如,如果没有人类长期观察天体的经验和知识的准备,尤其是如果没有15、16世纪工业、商业、航海等实践活动的发展所积累的经验材料,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是不可能产生的。

  第二,实践的发展,特别是近代以来的生产实践,还为科学认识提供必要的实验仪器和工具。实验仪器和工具是人类认识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一定的实验手段,近代现代的许多认识课题的解决都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射电望远镜的发明,就不能发现遥远的天体,如果没有高能加速器和粒子对撞机的发明,就不可能对基本粒子的结构进行深入地研究。如此等等。

  ③实践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人的认识能力包括感觉能力和思维能力,主要是指思维能力。在人类理性思维的发展中,任何一种能力的获得和发展都离不开实践。人的分析和综合的抽象能力从根本上讲,是来自实践的。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分析和综合的活动。人的推理能力也是在实践中发展的,有目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推理,是“行动的推理”。正是只有行动的推理才有逻辑的推理,是先有实践的逻辑才升华为思维的逻辑。这不仅从整个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来说是如此,而且从每个人思维能力的发展来说也是如此。

  总而言之,人们是在实践的推动下,不断打破认识上的旧框子,突破头脑中的旧思想,引起认识上的新飞跃,从而不断提高认识能力,有所发现,有所前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客观标准

  这个问题,概括地说,就是:认识之是否具有真理性,即主观是否符合客观的问题,既不能在意识本身的纯主观的范围内解决,也不能由纯客观的外界对象本身来解决,而只有通过联系主客观的中介——实践,把二者加以对照考察才能判明。凡是符合客观的真理性认识,通过实践必然会成功地转化为现实。反之,凡是错误的认识,在实践中必然会遭到失败。真理标准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在下一章我们将详细论述。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就是说,认识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实践。认识从实践中来,又必须回到实践中去,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不仅如此,实践的目的还制约着整个认识过程,规定着认识的方向。如果没有一定的实践目的去大致规定认识的方向,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认识,没无目的的涉猎群书是做不成学问的。在实践目的的规定约束之下,人们的正确认识最终必然有益于实践的发展,关于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认识的辩证过程中加以详细论述。

  综上所述,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不仅表现在它是认识的来源和归宿,而且自始至终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是全部认识发展过程的基础;它不仅决定认识的成果(知识的多寡、认识的广度和深度等等),而且包括决定认识能力、智力(观察、记忆、想象、推理等感知的和抽象思维的能力)的发展和提高。它不仅规定认识的方向,而且规定了认识的特点,就是说,实践的特点决定了认识的特点,实践具有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性,因而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也是有现实性、能动性和社会性。总而言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第三节 认识的辩证运动

  对于认识和实践的相互关系,一方面是说,实践是基础,实践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另一方面是说,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又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种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就体现在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中。对于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我们主要把握以下三个问题:一、由实践到认识;二、由认识到实践;三、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我们下面分别说明。

  一、由实践认识

  认识的辩证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这两个阶段而实现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的飞跃。毛泽东同志说:“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从事各项斗争,有了丰富的经验,有成功的,有失败的。无数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这五个官能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来,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这是一个认识过程。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这段话,就是对由实践到认识这个过程的精辟阐述。为了真正把握这一过程,我们必须弄清楚以下两个问题:

  1.什么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①什么是感性认识

  所谓感性认识,就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片面(即个别外部属性)的认识。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事物的表面的个别的属性和特性的反映。例如,视觉所反映的是事物的颜色;听觉所反映的是事物的声音;嗅觉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气味。味觉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滋味;触觉所反映的是事物的软硬、冷热等,手指尖,脸部、腹部触觉都很灵,所谓十指连心,法西斯往革命者手上钉竹签,就利用了这一点,打人不打脸,因为打脸较痛;腹部对冷热的感觉能力较强,所以夏天盖被主要是盖肚子。感觉在认识过程中是比较重要的,它是认识过程的起点,它能使人熟悉周围的情况,根据各种条件考虑各种问题和决定自己的行动,否则,“盲人骑瞎马”是很危险的。

  知觉是比感觉高一级的感性认识形式。它是感觉的集合。人们在取得各种感觉的基础上,再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形成反映该事物各方面特性的整体的感性形象,这就是知觉。比如,我们和一个陌生人初次接触,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方面的分析综合,对他的音容笑貌,外部特征形成一个综合的反映,这个综合的反映就是知觉。知觉在人们活动中也很重要。比如一个工人要制造某种零件,必须能精确地感知这个零件的大小;一个画家要想画出生动逼真、栩栩如生的图画,必须精确感知这个东西的形象,即特征等等。

  印象即表象,它是比知觉又高一级的感性认识形式。表象是大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官的那些客观对象的形象的再现。这里要注意的是,表象的存在是不以客观对象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为条件的,即使某种知觉已经消失了多年,也依然可以在头脑中把把它再现出来。例如,对死去的老人的回忆,所谓“旧景重现”,就是说的这个意思。表象又分两类:一类是再现某种个别具体的对象,如张三,李四,自己的老人等等;另一类是以许多表面上相同的物质为基础,再现的是某一类事物的形象,如画家笔下的马、驴、虾等。为什么要讲这两类?因为要说明一个问题,即表象和知觉相比,已经有了概括性了,它比感觉和知觉具有更大的普遍性,更接近于理性认识,为发展到理性认识创造了条件。不过,它终究还是事物的外部形象的反映,还不是理性认识。

  总而总之,从感觉、知觉到表象,是由个别特性到完整形象,由当时感知到印象的直接保留和事后回忆的认识过程,这里已经含着认识由部分到全体,由直接到间接的趋势。但是,整个说来,感性认识仍然是列宁所说的“生动的直观”。它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它的突出的特点。就是说,它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以事物的现象即外部联系为内容。还没有深入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用我们通常的话来说,就是还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是知其然还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感性认识虽然是生动的,形象的,但是还不深刻,这也就是说它的局限性所在。因而也是它必须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原因所在。

  ②什么是理性认识

  所谓理性认识,就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固有的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概念是对于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特性的反映。它表现为一个个的词,比如人民、国家、阶段等等,都是概念。概念的产生是认识过程中的质变,表明人的认识已经由感性认识飞跃到了理性认识,由低级阶段进入了高级阶段。

  判断是比概念高一级的思维形式,它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或关系的反映,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或断定。判断是由概念组成的,它表现为一个个句子。例如,今天的天气很冷;张三是四川人等等,这都是判断。

  推理是比判断又高一级的思维形式。它是以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合乎逻辑地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可以使人们由已知进到未知,获得间接的知识。它不仅能反映事物当前已经存在着的内部联系,而且能预示事物的发展趋势。所以推理是最能显示理性认识威力的思维形式。它表现为复合句,经常运用的有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推出个别,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推出一般。

  总而言之,从概念到判断再作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概念,作出判断,进行推理,表现为一系列的抽象概括,分析和综合,所以这个阶段就是列宁所说的“抽象的思维阶段”,它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抽象性、间接性是它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是用感性认识具有质的区别的新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不仅相互区别,而且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就是说,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两点理由:

  第一,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是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在认识发展过程中的体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在社会实践中,人们首先获得总是感性直接经验,然后才能达到理性思维,没有感性认识,就不会有正确的理性认识。离开了感性直接经验,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成了主观自生的东西了。所以,坚持理论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

  第二,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还可以从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上去理解。客观事物的本质总是隐藏在事物的现象之中,并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所以,要想抓住事物的本质获得理性认识,就必须首先和现象打交道,获得感性认识,所以,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理性当然地就不能不借助和依赖反映事物现象的感性认识了。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

  这是由于实践的需要所决定的,我们知道,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我们要改造世界,达到成功的目的,只凭感性认识是不行的,要靠掌握规律,抓住本质,所谓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所以,认识了本质,掌握了规律,才能取得胜利。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才说:“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这也就是说,只有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之后,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满足实践的需要。坚持了这一点,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辩证法。

  把上述二点有机地结合起来,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渗透

  这是说,在人的认识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二者相互包含。所谓感性认识包含着理性认识,就是指,感性认识要用概念等理性认识的形式来表达,并在理性认识的参与下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感性认识的发展。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例如,我们可以轻易地感觉到一个人的脉博,但是不能理解它;而精通脉理的医生,却能敏锐地感觉到脉博的细微变化。所谓理性认识包含着感性认识,就是指,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要以语言这种具有一定声响或文字的感性形式来表达。否则的话,理性认识就成了令人难以琢磨、难以理解的东西了。黑格尔曾经以年轻人和成年人对一句格言的理解不同,证明了感性经验在理论思维中的重要。我们无论什么人,即便是作纯理论性的报告时,也总离不开引用一定的感性经验材料,否则听众难以接受,这也是理性认识中包含感性的绝好证明。所以,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无论是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

  3.对唯理论和经验论的批判

  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其基本特征是,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唯理论有唯物和唯心之分。唯心主义的唯理论不但不承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而且完全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否认理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认为人们的观念是生来就有的“天赋观念”。这是一种典型的先验论。唯物主义的唯理论,承认物质世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的知识来源于客观世界。然而,它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认为感性认识是混沌不清的,不可靠的,是造成错误的原因。认为理性认识不需要依靠感性认识,单凭所谓“直觉”就可以把握客观事物。在这一点上,它已经离开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路线,陷入了唯心主义。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片面强调理性而轻视实践经验的教条主义,就是这种唯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经验论也有唯心和唯物的区别。唯心主义经验论不仅否认理性认识,而且也否认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它甚至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归结为自我的感觉和经验,从而导致唯我论的荒谬结论。唯物主义经验论承认感觉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它却认为,只有感觉经验才是唯一可靠的认识,而理性认识则是空洞的抽象,是不可靠的认识,这显然又是错误的了。因为从感性认识而来的理性认识,表面上看来离开客观事物越来越远,而实际上却反映了事物的全体,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因而更接近于客观实际。正如列宁所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它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经验论者在理论上全然不懂得列宁所说的这个真理,在实践中,他们也就成了庸俗的事务主义者。他们尊重经验而看轻理论,因而不能通观客观过程的全体,缺乏明确的方针,没有远大的前途,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这种人如果指导革命和建设,就会败坏我们的事业。我们党的历史上犯过的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的错误,就是这种类似于哲学史上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错误。

  总之,唯理论和经验论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论统一,都是错误的。就唯物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而言,也只有片面的真理性,所以,我们反对这两种错误的倾向,就必须努力做到感性和理性的统一、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一面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一面又要不断地研究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经验。

  4.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途径:

  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要想正确地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最基本的条件。

  ①要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是为实现这个过渡的必要的量的准备。只有根据选择的材料进行加工,才能造出正确的概念和认识。否则,材料鸡毛蒜皮,一鳞半爪,是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来的。例如,“过河”的新闻报道,“洁白老头称天鹅”的趣闻,等等。所以,感性材料一定要十分丰富,而且又要合乎实际。

  ②必须经过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由伪存志、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的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制作加工呢?这是因为,在感性材料中,有典型的,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有不典型的,不能够说明问题的;有直接显现本质的真象,也有歪曲本质的假象;有从这方面反映本质的,也有从那方面反映本质的;所以,如果不把获得的感性材料加以认真的分析,单凭一大堆干燥无味的的条文,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看到,凡是好的文章、报告,都是经过了“十六个字”的加工制作的,是发挥了思考的作用的。

  但是还必须指出,只是借助于思考而如果没有正确的逻辑思维方法也是不行的,是难以起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作用的,因此,我们将在本章中设专节简略的地介绍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

  二、由认识到实践

  由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从感性认识到达理性认识,虽然实现了第一次飞跃,但是认识的过程并没有完成。要实现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还必须由理论再回到实践中去,实现认识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也是意义更加重大的飞跃。对于这次飞跃,需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①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

  对于这一点,可以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去理解。首先,从实践的角度看,实践需要理论。科学理论对实践有重大的指导作用,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其次,从理论的角度看,理论也需要实践,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掌握了群众,才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真正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显示出理论的成就来,否则,即使是正确的理论,束之高阁,并不实行,也只能是毫无意义的、空洞的理论,实际上也就等于没有这个理论。正如工厂的产品积压在仓库里不给用户使用,就等于没有生产一样。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②通过实践(即前一次飞跃)获得的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这一点是说,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在从感性到理性的第一次飞跃中,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只有把已经获得的理论回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的检验,正确的理论才能得到证实,错误的理论才能被发现,纠正或推翻,并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使自身得到发展。如果没有这个过程,对事物的认识就没有完成。正如工厂的产品如果没有经过检验,还不知道是否合格,就不能算完成了生产任务一样。

  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和途径

  实现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是有条件的,有步骤的,不了解这些条件和步骤,实现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①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应当是正确的,这是实现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前提,当然这并不是说明错误理论为指导的实践不会改变现实,但是这种对现实的改变决不会符合理论的要求,要使理论变为现实,理论本身的科学性是首要的条件。

  ②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因为,理论是一般的、抽象的东西,实践所解决的问题是个别的、具体的。所以,要使理论指导实践,就必须使理论从实践所遇到的实际情况出发,把二者结合起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理论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③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还必须为群众所掌握

  这是因为,实践是人的活动,理论只有掌握了人,为人所接受才能转化为实践。再正确的理论,仅仅靠它本身是决不会变为现实的。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才能变为现实,而人的实践,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的实践,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而不是孤立的单个的人,所以说,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正如毛泽东所说:“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所产生的巨大力量和物质成果,雄辩地证明了这个问题。

  ④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没有正确的实践方法,也是不能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的,这里,特别要强调采取“一切经过试验”的方法。这是把理论化为大规模的群众实践之前必须经过的一个中间阶段。采取这个方法,可以说是上述几条要求的综合体现。经过试验,可以检验和修正已经获得的理性认识;可以首先使理论在一定范围内付诸实践,有助于把一般的理论原则具体化;可以通过事实教育群众,使群众逐步地理解理论原则的正确性;可以探索和创造一些实现理论的合乎实际的实践方法。

  以上的分析表明,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再到实践,只要这一理论在实践中基本上得到实现,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可以说对这一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已经告一段落,基本上完成了。但是,能否因此说认识运动到这里就结束呢?当然不能。所以,我们在弄懂了认识过程的两个飞跃之后,还必须掌握:

  三、认识的全过程

  认识的全过程是: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为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全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的全过程,不只是实践到认识和认识到实践两次飞跃的综合,而且表现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下面我们讲一讲:

  1.怎样理解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所谓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是指:人们的认识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运动。这个运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认识和实践的反复循环;从内容上看,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造成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①人们对复杂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而是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从主观方面说,人们总是受到自己主观认识能力,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正因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实践活动范围才是有限的,反过来说,正因为人的实践范围是有限的,主观的认识能力才是有限的。从客观方面说,首先是常常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例如,没有射电望远镜,就不能观察到上百亿光年远的星系,其次是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的本质有一个暴露的过程,是一个由相对静止到显著地变动的过程,所以,人的认识就需要一个过程。

  ②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等,经过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然而,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也永远不会完成。这是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从时间上说,一过程向另一过程的推移和转变是无限的;从空间上说,物质结构的层次、事物、过程之间联系也是无限的,作为人们改造和认识对象的客观世界本身纵横两方面的无限发展和无限联系,就决定了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也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无限深入的过程。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2页)正因为如此,人的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不是企图去发现那所谓“永恒的真理”、“终极的真理”,而结束人类的认识运动。

  所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其一是说,这个统一应当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就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其二是说,这个统一又应当是历史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是说,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符合。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转变到另一具体过程的时候,主观认识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如果主观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这就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思想落后于实际,就会犯右倾保守主义的错误。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原有的矛盾尚未得到充分的暴露和展开,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把这一具体过程推移到新的具体过程,把将来可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阶段,这同样是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就会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2页)

  2.掌握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懂得“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原理,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这一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既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路线,也是唯一科学的工作路线。它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重要哲学基础。

  毛泽东同志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业,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4页)这为何证明,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和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二者是完全一致的,这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看:

  ①“从群众中来”,大体上相当于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即由实践到认识、由物质到精神的过程。就是说,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正确认识的来源,是制定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和出发点。人民群众的意见,有两个特点,第一,从总体上说,是丰富的,生动的,接近客观实际的;第二,从群众的每一个成员来说,他们的意见又往往是分散的,无系统的,就是说,偏重于感性认识。因此,这就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起来”,进行一番加工制作,方能形成比较系统的,全面的,反映事物本质的意见,从而提出关于路线、方针、政策的初步设想。否则,任何领导的意见,就只能是空中接阁。

  ②“到群众中去”,大体上相当于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即从精神到物质的过程。就是说,集中起来的意见究竟正确不正确,只有靠广大群众的实践来检验。同时,群众在实行这些意见的过程中,又会创造出许多的经验,从而丰富和发展领导的意见。所以,“坚持下去”的过程,就是检验和发展领导意见的过程,是认识的继续,调查研究工作的继续。

  ③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和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无止境的。所以,如同实践和认识需要反复循环一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也要不间断地永远实行下去。

  总而言之,它说明,认识路线是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群众路线是认识路线的具体运用,是表现于实际工作中的活生生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我们党把认识论化为群众路线,使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实践的一个新发展和新贡献。

  第四节 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

  为了正确的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并实现理性认识自身的不断深化,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并进而完成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必须有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法三者是一致的。这是因为,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不是主观自生的,它产生于人类亿万次实践经验之中,它是对客观世界辩证法的反映,它必须适应人类认识发展的客观辩证过程。或者说,把唯物辩证法贯彻于认识的全过程,阐明了认识的本质和规律,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把唯物辩证法贯彻于理性思维,揭示出思维形式和过程的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学,即辩证逻辑。总而言之,三者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客观的辩证发展的规律,所以是一致的。

  列宁在讲到三者的一致在《资本论》中的体现时说:“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这就是说,由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所构成的辩证唯物主义,为人类、特别是为无产阶级提供了一个伟大的认识工具。《资本论》就是马克思把这一伟大的认识工具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结出的丰硕成果,它极其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实践证明,任何有成果的思维活动,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采取了辩证的思维方法。

  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着的方法所组成,其中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由抽象到具体等方法。

  一、归纳和演绎

  (一)归纳和演绎的差别与对立

  推理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出另一个新的判断的一种思维形式,推理若按推理过程的方向和秩序来分,可以分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归纳和演绎是最早引起人们注意并得到充分研究的两种思维方法。所谓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的结论、概念;所谓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概念走向个别的结论,归纳是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运动。人类的认识运动,就是由个别、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和个别,不断循环、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归纳和演绎是统一认识过程中的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方法。例如,“人总是要死的”,这个一般性的结论,就是使用了归纳法,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看到古往今来,一个个的人都先后死去了,没有见到一个长生不老的人,对自己所搜索到的大量经验材料进行分析,归纳概括出来的,是从大量个别的人死去的事实中所抽出的共同的东西。这也就是由个别到一般;再如,“张三一定要死的”,这是一个个别的结论,就使用了演绎法,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以“人总是要死的”这个一般的原则为指导,去分析“张三”这一个别人物的特征、属性,所得出来的个别性结论,这也就是由一般到个别。所以,归纳和演绎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目的性和方向性互相反对、作用截然不同的两种思维方法。

  二、归纳和演绎的联系与统一

  归纳和演绎的联系与统一表现在:

  1.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是演绎的补充,这是因为演绎在从一般到个别的运动中,它本身不能为自己准备好作为出发点的一般原则。归纳和巨大意义就在于,通过对个别事物的观察研究所概括出的一般知识原则,既是归纳的终点,又是演绎的起点。简言之,在进行演绎推理时,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正是借助于归纳推理获得的。所以,正是从这个意义说,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演绎中包含着归纳,演绎一刻也不能离开归纳。

  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人总是要死的,张三是人,张三也是要死的。”这个演绎推理的大前提“人总是要死的”,就是由归纳推理获得的。

  2、演绎是归纳的前导,是归纳的补充

  这是因为,

  ①归纳必须由演绎为它提供理论根据。就是说,人们在进行归纳时,又总是在通过演绎所获得的一定的理论观点指导下进行的,而不是毫无目的和方向的。例如,进化论是达尔文在经过调查的来自实验,积累了大量经验材料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的一般性结论。这可以说是归纳。但是,达尔文在作出进化论的结论之前,事实上就已经接受了拉马克,赖尔等人的进化论观点,他正是在前人这种进化论观点的指导下,才概括归纳出自己的进化论结论的。这就是说,演绎为归纳提供了理论根据,归纳当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

  ②归纳所得出的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必须由演绎来检验、修正和补充。归纳所得出的结论之所以不充分可靠,是因为归纳所根据的经验材料不管怎么多,数量总是有限的,而从中抽取、概括、归纳出的一般结论,都要适用于同类的无限多的个别事物,归纳法本身无法解决这个有限和无限的矛盾,所以也就不能保证归纳法得出来的结论的充分可靠性。就是说,结论还是尚成疑向的,可能是点,也可能是何。要检验这个一般结论的可靠性,还得用演绎法。看看这个一般性的结论是否适用于其他新发现的个别事物。

  例如,我们从很多鱼类的生理特性中归纳得出了一般性的结论——鱼类都只能用鳃呼吸。可是,当我们根据这个原理用演绎法来说明肺鱼的特性时,显然与事实不符。这样,演绎法就不仅检验了归纳的结论,而且指出这个结论并不充分可靠。

  ③归纳推理虽然能够从事物的个性中概括出共性,它却不能说明事物个性的变化发展。例如,它不能说明为什么在只能用鳃呼吸的鱼类中会出现并能用肺呼吸的鱼。这一点只有靠演绎法来补充。肺鱼本是从鱼类开始向爬行类进化的一个物种,是从鱼类演绎出来的一个物种。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进化论的成就,有机界的全部分类都脱离了归纳法而回到‘演绎法’,回到亲缘关系上来——任何一个种属都确确实实是由于亲缘关系而从另一个种属演绎出来的,——而单纯用归纳法来证明进化论是不可能的,因为进化论是完全反归纳法的。归纳法所运用的种、属、纲等概念,由于进化论而变成了流动的,因而成为相对的了;而用相对的概念是不能作归纳推理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0页)

  所以,正是从上述三种意义上说,没有演绎也就没有归纳,归纳中包含着演绎,归纳一刻也离不开演绎。

  把前面一、二两点综合起来,就是说,归纳和演绎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归纳和演绎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是客观现实中个性和共性的对立统一的反映。就是说,由于客观事物中存在着个性和共性的差别与联系,因此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归纳(由个别到一般)和演绎(由一般到个别),它们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之上的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所以恩格斯说:“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互相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8页)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

  三、批判割裂归纳和演绎辩证关系的错误倾向

  在哲学史上,曾经有归纳派和演绎派的斗争。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研究了逻辑学,主要研究了演绎推理,所以他比较强调演绎推理的作用。到了16世纪以后,英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第一个全面地研究了归纳推理,所以他比较强调归纳法的作用,而忽视了演绎推理的作用。到了19世纪,由于当时经验主义自然科学家忽视辩证思维,深受形而上学思想的影响,把归纳和演绎截然对立起来,片面强调一个方面的作用,出现了归纳派和演绎派。归纳派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约翰•穆勒,认为归纳法是唯一正确和真正有效的推论方法,贬低演绎的作用。演绎派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代表人物是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英国逻辑学家惠威尔,认为演绎法是唯一科学和确实可靠的推论方法,贬低归纳的作用。归纳派和演绎派共同性的错误在于,他们都不了解个别和一般的辩证关系,不了解人的认识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矛盾运动,在一定的意义上说,也就是归纳转化为演绎、又由演绎转化为归纳的过程,因而都是把归纳和演绎形而上学地割裂开来,抬高一方,贬低另一方,因而都是错误的。事实上,在认识过程中,根本不存在纯粹的归纳法,或纯粹的演绎法。

  四、分析和综合

  (一)分析和综合的对立与差别

  1.分析和综合的含义

  与归纳和演绎相比,分析和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即把事物各部分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例如人,具有会说话、有思想、会生产、相互之间有血缘联系和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属性,辩证的分析决不是仅仅从中分解出这些不同的方面,把它们一一罗列出来,而是要进一步从中找出本质的方面,找出能把各方面联系起来的、能说明各方面的基础的东西,对于人来说,这个本质的方面、基础的方面是什么?就是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综合是同分析相对立的方法。综合通常被看作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是要注意,综合决不是把各部分、各组成因素机械地凑合起来或装配在一起。对综合的正确的辩证的理解应该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例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首先对中国社会的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分别地进行了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9页)

  2.分析和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分析的过程就是揭露矛盾和认识矛盾的过程。也就是说,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矛盾,并对矛盾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掌握它们的具体特点,即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而所谓综合,就是要“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也就是说,要弄清每一对矛盾的双方的相互关系,每一对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各占什么地位,各对矛盾之间的关系如何,从而整个地具体地认识事物。总而言之,分析和综合就是暴露矛盾和认识矛盾的方法。

  3.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就是说,它不是人们头脑中自由创造的产物,而是有其客观基础的,由于客观事物是复杂多样的,因此我们在思维中就有必要和可能对它们进行分析;由于客观事物的多样性又是统一的,因此我们在思维中就有必要和可能对它们进行综合。总而言之是说,由于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事物矛盾着的两方面既相对立又相统一,因此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分析(思维中的分解)和综合(思维中的统一),分析和综合思维方法的原型就在客观世界之中。

  (二)分析和综合的联系与统一

  分析和综合的联系与统一表现在以下两点:

  1.分析和综合互相依赖

  ①综合必须以分析为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

  就是说,只有对客观对象进行周密的分析,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对矛盾的各个方面有了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例如上面提到的,如果没有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政治态度的分析,就不可能得出谁是革命的敌人、朋友和领导力量的科学结论。

  ②综合是分析的前导,没有综合也没有分析

  就是说,人们在分析之前,对客观对象总要有个整体观念,人们正是在这个整体观念的指导下进行分析的,否则,分析就无从下手。而这个整体性观念正是以前进行某种综合的成果,例如,疱丁解牛,如果疱丁没有关于牛的整体知识,虽有锋利的杀牛刀也无从下手。当然,这里应当指出,开始的整体知识与分析后得出的综合知识,不论在深度或广度上都有质的区别。但是不管怎么样,在人们的辩证思维中,总是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绝对纯粹的分析和综合都是不存在的。

  2.分析和综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就是说,当分析达到了一定程度时,思维的行程就倒转过来,转化为综合;而综合得到了一定的成果之后,又要开始进一步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也就是认识不断向前运动的过程,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例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他首先分析了中国三千年的社会状况和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之后所引起的变化,然后进行了综合,指出中国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华民族和帝官封三大敌人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接着,他又从这个综合得到的结论出发,进一步对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和前途等问题作了分析,然后又综合,指出中国革命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这两个阶段的领导重任都历史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身上。

  把前面一、二两点综合起来,就是说,分析和综合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反对把二者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

  杜林就曾经片面地强调过思维的综合能力。恩格斯指出,不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真实存在的各个方面和因素,而无根据地把各不相干的方面、因素胡乱地综合在一起,其结论必然是荒唐的。他说:“思维,如果它不做蠢事的话,只能把这一种意识的要素综合为一个统一体,在这种意识的要素或它们的现实原型中,这个统一体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如果我把鞋刷子综合在哺乳动物的统一体中,那它决不会因此就长出乳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1页)这可以说是对割裂分析和综合的一个绝纱的讽刺。

  五、从抽象到具体

  从抽象到具体是理论思维中的重要方法。它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是通过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的认识。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是同分析和综合密切相关的。简单说来,分析的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综合的过程则是从抽象到具体。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考察,然后再综合起来。

  (一)从具体到抽象

  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中的具体,一种是思维中的具体。我们这里所说的具体,指的就是感性中的具体,即感性的具体,所谓感性的具体,就是人的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例如,当我们刚刚接触到一个从未见过的未知的生疏对象时,它就在我们眼前,可以直接看到它,如果有声音,可以听得见,有气味可以嗅得到,要摸可以摸得着,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品尝一下它的滋味,应该是多么具体、多么生动,人们这种感觉中的具体,就是感性的具体。但是这样的具体,还只是一种混沌的未经理解的东西,还只是抓住了事物的某些表面特征,还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按照认识的真正任务来说,按照人们对事物的理解程度来说,这种认识还是很空洞、很贫乏的东西。所以,认识决不能停留在这种混沌的表象的阶段,而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去,也就是说,要达到思维的具体,感性中的具体只是人们认识的起点。

  为了实现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具体的过渡,必须首先否定感性中的具体。而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所谓抽象,就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抽象。这样的认识,已经抛开了具体的感性的形象,是用概念表示事物的本质、必然和规律,是关于事物的抽象的规定。思维的抽象是感性的具体的对立面,它比感性具体离开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似乎更远了,但是,只要这种抽象是从客观具体事物出发的郑重的抽象,是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得出的正确的抽象,就更深刻、更正确地抓住了事物的本质。

  这就是所谓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二)从抽象到具体

  但是,由于认识对象即客观事物本身是具体的,所以,在认识中仅仅到达思维的抽象,即便是十分深刻、十分正确的抽象,也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还只是对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的认识,只是有关事物的一个抽象的规定。就是说,相对于整体而言,这种认识还是片面的、孤立的。所以,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的全面的具体的认识,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为关于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这种具体就是思维中的具体,而不是现实的具体对象,不是感性的具体了。这种具体是对思维中的抽象的否定,是对具体事物的具体认识,这种具体认识有两个特点:一是多样性,这个多样性必须是全面包括(不是零碎不全地)认识对象各方面规定的多样性,是认识对象本身确定具有的真实的多样性;二是统一性,这个统一性是多样性的规定,是按照认识对象自身的客观联系有机地组合(即综合)成一个统一整体,决不是机械地把各方面多样的规定胡乱凑合在一起,捆绑在一起。思维具体是事物自身各方面的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

  因此,也就是说,这种思维的具体只要是科学的、郑重的,就能使我们在思维中掌握住客观具体对象自身的各方面的本质以及它们相互间的联系,就能对有关的多种多样的现象作出统一的全面的解释。只有这样的认识,才算得上是真理性的认识。正如马克思所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在这里,作为综合过程的结果,不表现为起点的具体是思维的具体;作为现实中的起点、直观和表象的起点的具体是客观实在的具体事物或感性的具体。

  六、具体——抽象——具体

  把上述两点综合起来考察就是:认识开始于对客观现实的直观即感性的具体,通过抽象,最后再达到思维的具体,这是认识的实际过程。适应这一认识过程的科学方法就是:从感性的具体出发,通过分析,由感性的具体达到抽象的规定;然后,再通过综合,由抽象的规定达到思维的具体。这是一个“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思维的抽象是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它离开了具体。但是,抽象又是走向具体的一个步骤和阶段,因而它又包含着对自身的否定,它在接近着具体,思维的具体就是由一系列的抽象构成的,我们应当认识到,思维的抽象只是整个认识过程的中间环节,即中介,它要离开混沌的、表面的感性的具体,只是为了接近清晰的、深刻的思维的具体,只有思维的具体才是认识活动的归宿。思维的具体好象是向感性的具体的复归,但实际上它却高于感性的具体,它意味着我们在思维中达到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把握。

  要正确地掌握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必须掌握好抽象的度,即究竟作什么样的抽象,并抽象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基本结束从具体到抽象,转而开始由抽象到具体的进程。作为由抽象到具体的出发点的抽象,至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它必须是反映事物本质的抽象。例如,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抽象,就反映了社会的本质,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的生产方式,就是用以区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本质规定。

  第二,它必须是事物的最基本的本质抽象。这种抽象,在所考察的问题的范围内不需要用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来解释和说明,它却能解释说明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抽象,就是对社会认识的最基本、最本质的抽象。它们无须用其他社会关系来定义,但却可以从根本上解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种关系,解释整个社会形态及其各方面关系的变化和发展的原因。与生产关系的抽象相比,阶级的抽象就算不上最基本、最本质的抽象。因为生产关系的概念无须用阶级的概念来定义,而阶级的概念则必须用生产关系的概念去说明。在马克思以前的某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也曾经用阶级和阶级斗争来说明历史。但是,他们没有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出发来解释阶级和阶级斗争,不了解“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332页),因而不可能科学地解释社会历史。

  第三,这样的最本质的抽象,又是包含着具体的多样性的抽象。具体的多样性,最初还只是以胚胎的形式隐藏在抽象之中。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以胚胎的形式隐藏着的具体多样性,就会逐渐“生长”、成熟起来,越来越清晰地显示出它自身的丰富内容,最后使我们有可能全面地认识事物的具体的多样性,达到思维中的具体。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所运用的,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当然他并没有忽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他指出:17世纪的经济学家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就是从具体过渡到思维的抽象,但是政治经济学在它的产生时期只是走了认识道路的一半,还停留在抽象的一般关系,不足以形成一个对各种复杂经济现象的具体多样性的统一的完整认识。马克思在这些经济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即在有关经济生活的这些个别要素抽象出来和确定下来以后,进一步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科学地、有步骤地综合了各方面的有关的个别要素,形成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在历史上第一次达到了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完整的真理性的认识。

  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最发达的形式。资本主义经济的全部具体多样性都萌芽于商品。马克思就是从对商品抽象的研究,对商品的本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的研究出发,开始了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资本论》这部伟大著作就是这个思维过程的伟大成果。列宁在概括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时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列宁认为,“一般辩证法的叙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列宁选集》第2卷第712-713页)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要求我们学习这个矛盾分析的方法,也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完成了认识所要完成的任务,这就是追求真理,因为真理总是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