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办事工作中出了问题个人承担不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3-08-24
共产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上级的决定中,一定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革命事业心,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地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提出意见,这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果确实是组织上的责任,一般不要追究个人责任。当然,个人总结经验教训是应当的,也是有益的。但是,如果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上级决定不坚决、打折扣,或者持等待、观望态度,因而贻误工作,造成了损失,或者背离组织决议的精神实质,个人另搞一套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