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党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9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视发挥他们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我党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市科技系统是高素质党外代表人士相对集中的领域,也历来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代表人士的源头和重要基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发〔2012〕4号及沪委发〔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市科技系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实施“211+n”计划(即:培养20名党外局级后备干部,100名党外处级后备干部,100名党外政治性安排和社会团体后备干部,n名旗帜性人物)。市科技系统后备干部名单中党外干部不低于10%。使党外后备人才队伍形成梯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形成团队、旗帜性人物形成核心。
(二)进一步提升市科技系统党外领导干部比例。具备条件的市科技系统单位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逐步加大党外干部担任正职、实职的数量。
(三)优化市科技系统党外后备干部、民主党派市委后备干部人员结构,逐步提高市科技系统内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的比例,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内党外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四)根据党外人士的特点,对接干部选用计划,使市科技系统党外代表人士在工、青、妇以及工商联等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委员数有明显增加。
(五)形成一支由100名政治上可靠、业务上出色、影响力广泛的民营科技企业家组成的代表人士队伍,使之成为市科技系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新兴力量。
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
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行政业务部门大力支持的“选人、育人、用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党外干部工作协调运作机制,形成共同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要注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管理,定期将党外干部任职、考核等情况抄送同级统战部门。统战部门要负责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以及党外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工作。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日常管理考核。
三、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建设重点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大平台
1.建设市科技系统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大平台。市科技党委统战处负责协调搭建市科技系统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大平台:市科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与担任市科技系统民主党派组织主委的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与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
2.统战干部做好联谊交友协调工作。统战干部在关心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应积极组织开展慰问帮困、考察学习和谈心交流等活动,应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市科技党委统战处协调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做好对党外两院院士的关心服务工作。
3.明确联谊交友工作原则。在联谊交友中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要求,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工作原则,坚持“零距离沟通、平等交流,不增加负担”的工作方式,不断增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共识,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积极性和信任度。在联谊交友中对党外代表人士反映的重大情况和重要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二)加强民主监督,完善两支队伍
4.完善监督员队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补充遴选富有责任心、活动能力的党外优秀代表人士充实市科技系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做好监督员履职的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市科技系统行风、党风监督,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5.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队伍。市科技系统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其做好参政议政的服务工作。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等代表、委员相对集中的单位要建立党外代表、委员履职服务中心或为其配备助理,帮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做好信息收集、材料整理等服务工作,提高履职的效率和水平。
(三)完善民主协商,建立工作制度
6.建立定期意见征询制度。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征询会,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市科技系统及所在单位行政业务、党建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7.建立重大决策前协商制度。在制定发展规划、筹划重大项目建设、酝酿重大人事安排等重大决策前,采用小组协商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
8.建立年度科技工作通报制度。市科技党委组织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向市科技系统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本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工作的进展,提高科技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科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明确培养目标,实施四项树人计划
9.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干部数据库。各单位党组织注意收集、梳理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的动态信息,积极做好党外优秀人才的遴选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为选好、用好党外干部打下基础。
10.建立党外优秀人士培养链。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人才计划、项目布局、基地建设等科技资源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链。各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在学习、工作等方面为党外优秀人士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11.建立市科技系统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储备。市科技党委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市委沟通,针对干部调整的需要,完善市科技系统民主党派干部配备和后备队伍的储备,为各民主党派市委输送更多优秀干部。
12.建立党外干部挂职基地。围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目标,加强人才交流、开展挂职锻炼、加速人才培养。在市科技系统逐步建立若干个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基地,根据干部选用计划,选拔市科技系统内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到挂职锻炼基地挂职培养。
(五)实施五项工作保障措施
13.加强党委统一领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确保“四个纳入”(即: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考核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框架)。
14.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科技党委统一领导,市科技党委统战处牵头,市科技党委组织干部处、市科委人事教育处、市科委基础研究处等处室共同组织的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15.完善党外代表人士考察学习制度。采用社会实践、现场考察、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活动。通过学习考察,了解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动态、能力水平,加强政治引导、提高政治共识。
16.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明确统战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党外代表人士集中的单位应明确专职统战干部。市科技党委统战处负责系统统战干部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举行统战干部培训班和工作交流会。
17.建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市科技党委将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内容,及时处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和交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