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党委关于协助民主党派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9
  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多党合作事业的长期存在和健康发展,是民主党派工作中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需要,市科技党委根据中央统战部《关于协助民主党派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统发[2009]4号)和上海市委统战部关于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五年规划等精神的要求,结合市科技系统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的现状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实际,就今后一段时期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探索和创新市科技系统民主党派组织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促进民主党派组织工作科学、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科技创新、增强发展能力,更好地为服务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智慧和力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坚持“三个为主”(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组织发展原则。坚持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上海科研院所党外知识分子人数较多,是党外代表人物产生的重要源头之一,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是市科技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政治责任重大。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按3%至5%的年净增率的要求,结合市科技系统民主党派工作地位的特殊性和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的实际,系统各民主党派力争按5%左右的年净增率,发展成员(全系统每年净增发展民主党派成员50名至60名)。
  
  四、工作原则
  
  协助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有序、平衡健康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全市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总体要求、本系统各科研院所特点和实际、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空间、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注重成员素质和民主党派工作基础,注意把握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总体平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科技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工作例会和民主党派市委组织部门负责人恳谈会及每季度一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例会,通报情况,交流工作,提出建议。科技党委统战处要发挥平衡调控作用,在保持各民主党派特色的基础上,做好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单位党委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每年主动向民主党派推荐符合该党派特色的高层次无党派知识分子至少1-2名。
  
  (二)把握质量
  
  各单位党委要积极协助民主党派严格把好组织发展质量关。发展对象政治素质要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承认并遵守所加入党派章程。重点发展理想信念坚定,有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有代表性、影响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三)规范程序
  
  要严格履行发展民主党派成员程序,各单位党委拟推荐发展人选应与市科技党委统战处联系,市科技党委统战处及时与相关民主党派组织进行沟通,经民主党派组织研究后确定。各民主党派组织自行物色的发展对象,应认真听取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后确定。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其所在单位党委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共同做好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并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期不少于6个月。培养教育期后,各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