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系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上海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创新文化的有机融合,培育形成市科技系统的特色文化氛围,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廉洁奉公、开拓创新为基本内容,寓廉政于创新、以创新促廉政,促进廉政文化与创新文化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塑造市科技系统勤政廉洁、改革创新的新形象。
  
  (二)主要目标
  
  经过扎实的工作,基本建立一套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一些具有市科技系统特色的廉洁价值理念,出台一批廉洁从政(业)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产品。全系统廉洁从业和创新创业的环境氛围更加浓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精神面貌更加改善,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15年,市科技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率达到100%,文明单位比例达到80%,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10家。
  
  二、实施廉政文化“四进”工程
  
  (三)廉政文化“进机关”
  
  廉洁理念:培养和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工作规范”的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主要活动内容:重点推行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推进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开展“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专题活动。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依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机关廉洁行为规范,明确公务人员从业的禁止行为。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建立预警防范机制。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科技手段为保障,推动行政管理的流程优化,确保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切实提升预防腐败的综合效能。完善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
  
  (四)廉政文化“进院所”
  
  廉洁理念:培养和树立“严谨求实、诚实守信、学风清廉”的价值理念。弘扬“忠于祖国,尊重科学,不慕虚名,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推动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崇尚科学精神,增强自律意识,严守学术诚信,自觉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具有优良的学风,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营造学术争鸣的良好氛围,坚持诚实守信和严谨治学精神。
  
  主要活动内容:重点推进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科研诚信教育,遵循学术和科研道德规范,防止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完善以“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为内涵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健全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规范。科研机构和学术团队要制订道德准则,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开展科研诚信典型人物和事例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课题经费管理,提高科研活动的透明度。加快完善科研评价机制,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的不同特点,建立不同的指标评价体系,持续推进科研院所廉政文化建设。
  
  (五)廉政文化“进企业”
  
  廉洁理念:培养和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廉洁从业”的价值理念,引导企业领导及员工廉洁从业、合法经营、忠诚守信。企业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遵纪守法,办事规范。企业员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主要活动内容:制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将廉政制度融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之中。突出抓好基建项目管理、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企业转制并购与上市、大中型仪器和设备采购、资金使用管理等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预防和监督工作。强化监督,营造舆论,全面推行厂务公开等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各项制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六)廉政文化“进园区”
  
  廉洁理念:培养和树立“鼓励创业、崇尚创新、廉洁自律” 的价值理念,将廉洁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挖掘园区科技创新与诚实守信、严谨求实的创业精神,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
  
  主要活动内容:以科技园区行政管理人员和区内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倡导创新创业、公正廉洁、精干高效的核心理念和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创业精神,建立健全鼓励创业和创新的激励制度和扶持政策,有效整合园区文化活动场所、公共科研基础设施和平台等资源,为园区内企业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创新人才培养教育的良好环境。
  
  三、创新廉政文化活动载体
  
  (七)设立廉政文化主题活动月
  
  将每年的5月份确定为全系统廉政文化主题活动月,集中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和鼓励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结合中心工作和单位实际,面向广大职工,创新教育形式,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廉洁从政及作风建设等教育学习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员工主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循职业道德,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八)创办廉政文化论坛
  
  结合系统特色,聚焦热点、难点、重点议题,在每年廉政文化主题活动月期间举办廉政文化论坛,搭建廉政文化交流、合作、研讨和宣传平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探讨,形成品牌,扩大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九)开展“四新”人员专项教育活动
  
  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对新提职的领导干部、新发展的党员、新录用的公务员、新轮岗的工作人员实施廉政教育,通过廉政知识测试、任前廉政谈话等活动,开展纪律法规教育、风险教育、案例教育等,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提炼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核心价值观
  
  组织开展系统廉政文化核心价值理念的征集活动。修改完善科技管理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准则,上海科技人员科研道德准则等。各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提炼出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廉政文化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引导全体干部员工主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十一)定期印发廉政文化相关成果
  
  编制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手册,汇编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论文集。开展系统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鼓励和引导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总结与凝炼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创作符合本单位、本部门特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作品,定期结集推出。
  
  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十二)建立廉政文化工作平台
  
  建立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廉政文化工作交流平台。建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发行有关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简报,进一步加强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交流力度与宣传力度。
  
  (十三)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力度
  
  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合作,扩大廉政文化宣传。在市科技党委门户网站设立廉政文化网页或栏目,提供廉政文化建设参考资料、创新典型案例等资源下载服务。在《上海科技报》等市科技系统期刊杂志上刊登专家观点、典型人物事迹、试点单位反腐倡廉和科技创新成果等宣传材料。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主题巡展或临展,扩大廉政文化影响力。
  
  五、优化廉政文化建设环境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宣传部门、组织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通力协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十五)强化条件保障
  
  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建设市科技系统廉政文化资料库,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廉政文化学习资料的共享。引导和鼓励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专门人员,加强廉政文化的物质载体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有序推进。
  
  (十五)加强评估表彰
  
  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和文明单位考核,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及述职述廉述学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评定和奖惩依据之一。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特色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六、其他
  
  (十六)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实施细则,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加快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