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成立

发布时间:2014-08-05
  组建中国科学院是中国共产党为发展新中国科学事业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1949年春,当全国解放胜利在望的时候,中共中央决定由宣传部部长陆定一负责筹划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科学院,恽子强、丁瓒、钱三强和黄宗甄先后参与协助陆定一做这项工作。
 
  7月13日,全国科学界在北平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备会议,选举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代表,共商建国大计。科代会筹委会的计划委员会经过多次讨论,向全国政协会议提出“设立国家科学院”的议案,由其统筹并领导全国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事业。
 
  9月中旬,在经过调查并广泛听取了科学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丁瓒、钱三强和黄宗甄起草《建立人民科学院草案》。草案将科学院拟名为“人民科学院”,借以纠正“为科学而科学”的偏向,强调“科学为人民服务”。“人民科学院”的基本任务,是有计划地利用近代科学成就为工农业和国防建设服务,并组织和指导全国的科学研究。草案提出了对科学院组织机构的构想,暂时就原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机构进行调整改组,并对两院的20个研究所做了扼要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合并调整意见。这份草案勾画了初创科学院的基本框架,为后来科学院的筹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以政务院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各部。在部级建制中设有“科学院”,与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等平行,同受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科学院被赋予了管理全国科学研究事业的政府行政职能。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郭沫若为中国科学院院长,陈伯达、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桢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3天后,郭沫若主持讨论科学院组织问题。在10月25日召开的政务院第二次会议上,决定科学院的正式名称为“中国科学院”。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向郭沫若颁发“中国科学院”铜质印信。11月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东四马大人胡同10号开始办公,后来即以此日为中国科学院的成立日。
 
  科学院的筹备是以建立国家最高科学机关为目标。建院伊始,中国科学院整合全国科研机构,调配各科专家,团结全国科学界,迅速组建了第一批研究所,从而树立了科学院为全国科学中心的地位。
 
  1956年6月1日,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宣布成立中国科学院物理数学化学部、生物学地学部、技术科学部、哲学社会科学部四个学部。周恩来代表国务院宣布了经国务院第十次会议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四个学部233名委员名单,各学部选举产生了学部常务委员会。各学部也分别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总决议》。
 
  60年来,几代中国科学院人不懈努力,顽强拼搏,勇攀高峰,开拓和建立了新中国自然科学各主要学科领域,形成了我国在高技术主要领域的战略科技力量。知识创新工程以来,中国科学院坚持科学发展,前瞻谋划,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在全国科技界发挥了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作为我国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的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在共和国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