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如何跨越“死亡之谷”?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探索“先投后股”模式,助推“从0到10”全过程创新

发布时间:2023-02-06

今天,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与宝山区签约,双方将探索以“先投后股”模式实施“激光晶体材料”和“泛半导体腔体”两项重大产业化技术项目。

作为国家重点布局建设的三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之一,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6月在沪揭牌。针对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中心坚持“团队绝对控股”,通过“先投后股”方式用财政资金前期投入支持,加速技术成熟并走向市场,推动技术跨越“死亡之谷”走向产业应用,最终实现“从0到10”全过程创新,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国创中心通过“先投后股”的方式,在长三角区域累计组织实施了57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其中国创中心累计支持6.45亿元,带动地方投入支持8.77亿元。目前,已有11个项目达成研发目标并实现A轮融资,部分项目进入B轮,其中氮化镓射频技术、碳化硅外延设备、先天脊髓性肌萎缩症基因治疗等5个项目估值超过10亿元。

何谓“先投后股”?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刘庆解释说,就是在科研项目实施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将政府前期的科研经费投入转换成公司股权;倘若项目失败,则课题结束,宽容失败。这种由长三角国创中心率先探索的“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入选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清单”,并在全国示范推广。

通常,越是颠覆性的前沿项目,越难评估作价,而研发者本身无疑最清楚项目的“成色”,“先投后股”模式的设计堪称巧妙。刘庆举例说,一个3000万元经费的课题,先拿300万元注册公司,其中科研人员自筹270万元,占股90%,后续2700万元研发经费将由政府按目标分阶段拨付。当项目完成既定研发任务未获市场融资,项目结题,长三角国创中心保有项目转化权利;如项目获得市场融资,政府前期投入按当轮融资价格转化为公司股权,参照市场化方式管理或退出。

“先投后股”既提升了政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又抑制了科研人员盲目要钱的冲动,可谓“一举三得”。首先,科研人员需要投入一笔不菲的经费,那么他们在申请项目时就会更加慎重;其次,政府投入越多,项目转化时股权占比越高,科研人员也不会盲目开价;第三,不管企业做大后落户哪里,最初投资的地方政府仍能凭借参股获得收益。

作为政府背景的“早期投资人”,长三角国创中心对项目把关甚严。在确定投资之前,国创中心会与项目团队充分对接,并启动“项目经理”培育,支持并协助项目经理团队开展产业市场需求调研、完善商业计划方案、实施同行评议、对接落地产业园区等。

此次,落户宝山的两个项目都经历过这一流程。“激光晶体材料”项目经理、上海光机所董永军博士表示,长三角国创中心花费三个月时间带领团队调研了市场上激光雷达、激光测绘、激光美容等领域的几十家龙头企业,让身在科研院所中的项目团队切身了解到了市场痛点,不仅为后续的成果转化确立了方向,还带来了新的科研灵感。

结合宝山区的“先投后股”政策,长三角国创中心和宝山区、项目团队将共同出资成立上海芯飞睿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而另一个项目“泛半导体腔体”项目也将以同样的模式推进落地和产业化,将有效提升我国半导体核心基础零部件的自主保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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