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上海市科委科技人才计划简要情况表
计划名称 |
类别 |
设立时间 |
资助对象 |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市人社局和市科委联合设立,市科委组织实施A、B类,市人社局组织实施C、D类) |
A类 (科研开发) |
2005 |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科技人才及团队的研发项目,申请者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
B类 (企业创新创业) |
2005 |
分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两类。创新类主要资助企业所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科研项目。创业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自主创办科技企业的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和后续技术研发工作等。申请者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创新类须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创业类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其创办的企业必须完成相关注册手续且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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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社会科学) |
2005 |
面向社会科学(包括文化、文艺、新闻、金融、保险、证券、财会、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沪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和自主创业。申请者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工作。(如创业,要求参照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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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特殊急需人才) |
2005 |
面向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工作启动项目。申请者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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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 |
优秀学术带头人 (原A类) |
1995 |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50周岁(含)以下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具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
优秀技术带头人 (原B类) |
2005 |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所在企业须注册成立3年(含)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
续表1.上海市科委科技人才计划简要情况表
计划名称 |
类别 |
设立时间 |
资助对象 |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
A类 |
1991 |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
B类 |
2005 |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所在企业须注册成立3年(含)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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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 |
/ |
2014 |
面向在沪高校、研究院所等单位32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且非在站博士后。 |